說明文的特點包括:
1、說明文體是壹種客觀的說明事物,闡明事理的壹種文體。目的在於給人以知識:或說明事物的狀態、性質、功能,或闡明事理。
2、說明文的特點是“說”,而且具有壹定的知識性。這種知識,或者來自有關科學研究資料,或者是親身實踐、調查、考察的所得,都具有嚴格的科學性。
3、寫說明文要根據說明對象和寫作目的,選用最佳方法。采用什麽說明方法,壹方面服從內容的需要,另壹方面作者有選擇的自由。是采用某壹種說明方法,還是采用多種說明方法,是采用這種說明方法,還是那種說明方法,可以靈活,不是壹成不變的。
4、說明文雖是以說明為主要表達方式的壹類文種,但若沒有其他表達方式(如敘述、議論、描寫等)的恰當配合,則無法圓滿地完成向讀者介紹事物、解釋事理的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