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人員不少於20人,其中園林專業高級職稱人員不少於2人,園林專業中級職稱人員不少於10人,建築、給排水、電氣專業工程師各不少於1人。企業中級以上專業技術工人不少於30人,包括綠化工、花卉工、瓦工(或泥工)、木工、電工等相關工種。企業高級專業技術工人不少於10人,其中高級綠化工和/或高級花卉工總數不少於5人。經營範圍:可承攬各種規模以及類型的園林綠化工程,包括:綜合公園、社區公園、專類公園、帶狀公園等各類公園,生產綠地、防護綠地、附屬綠地等各類綠地。可承攬園林綠化工程中的整地、栽植及園林綠化項目配套的500平方米以下的單層建築(工具間、茶室、衛生設施等)、小品、花壇、園路、水系、噴泉、假山、雕塑、廣場鋪裝、駁岸、單跨15米以下的園林景觀人行橋梁、碼頭以及園林設施、設備安裝項目等。可承攬各種規模以及類型的園林綠化養護管理工程。可從事園林綠化苗木、花卉、盆景、草坪的培育、生產和經營。可從事園林綠化技術咨詢、培訓和信息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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