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壹次性就業補貼
1.適用對象
春節期間開工生產的疫情防控重點物資生產企業。企業名單由各級發展改革部門、工業和信息化部門以及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提供。全省疫情防控重點物資生產企業名單由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提供,由企業所在地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分批下達。涉及山東央企和省屬企業的,由企業所在地負責。
企業開辦時間和從業人數由當地發展改革部門、工業和信息化部門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確定。
2.主要內容
根據2020年6月24日至2020年2月9日企業職工人數,按照每人每天200元的標準,每個企業最高補助不超過50萬元。
3.資金來源
就業補貼資金。
4.補貼申請和發放流程及材料要求
由各市按照“壹次性”改革的要求研究確定,盡可能簡化手續,減少材料,壓縮辦理時限。所需材料可由企業自行撰寫。有條件的地方將實行全流程聯網運行。
二、壹次性吸收就業補貼
1.適用對象
各種企業。
2.主要內容
對2020年2月10至3月10期間復工新就業、簽訂勞動合同1年以上並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企業按照每人1000元的標準給予壹次性就業補貼。新招聘員工在簽訂勞動合同前六個月內必須在補貼申報企業無就業登記或社會保險繳納記錄。
3.資金來源
就業補貼資金。
4.補貼申請和發放流程及材料要求
由各市按照“壹次性”改革的要求研究確定,盡可能簡化手續,減少材料,壓縮辦理時限。有條件的地方將實行全流程聯網運行。
第三,就業補貼
1.適用對象
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和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
2.主要內容
2020年2月4日至5月4日,引進技能型人才和職業院校、技工院校畢業生到本省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就業並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由企業所在地按照每人120元的標準給予職業介紹補貼。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補貼標準。
3.資金來源
就業補貼資金和擴大失業保險基金支出試點資金。
4.補貼申請和發放流程及材料要求
由各市按照“壹次性”改革的要求研究確定,盡可能簡化手續,減少材料,壓縮辦理時限。有條件的地方將實行全流程聯網運行。
四、就業困難人員公益性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
延長公益性崗位政策享受期限
1.適用對象
就業困難人員。
2.主要內容
就業困難人員在2020年6月65438+10月1至2月1的公益性崗位政策到期後仍難以實現穩定就業的,公益性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政策享受期限延長1年。根據國家要求,免除企業繳納養老、失業、工傷保險單位,不再給予企業上述三項社會保險補貼。豁免期計入社會保險補貼期。
用人單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的社會保險補貼,免征期內不再補貼,免征期計入社會保險補貼年限。
3.資金來源
就業補貼資金和擴大失業保險基金支出試點資金。
4.補貼申請和發放流程及材料要求
城市已經研究並確定。
延長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政策享受期限
1.適用對象
就業困難人員。
2.主要內容
對2020年65438+10月至65438+2月享受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後未實現穩定就業的就業困難人員,延長政策享受期限1年。
3.資金來源
就業補貼資金和擴大失業保險基金支出試點資金。
4.補貼申請和發放流程及材料要求
城市已經研究並確定。
動詞 (verb的縮寫)大學畢業生社會保險補貼
小微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社會保險補貼
1.適用對象
小微企業。
2.主要內容
對聘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和離校後兩年內未就業的小微企業,與其簽訂勞動合同1年以上並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照實際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給予最高1年的社會保險補貼。
根據國家要求,免除企業繳納養老、失業、工傷保險單位,不再給予企業上述三項社會保險補貼。豁免期計入社會保險補貼期。
3.資金來源
就業補貼資金和擴大失業保險基金支出試點資金。
4.補貼申請和發放流程及材料要求
按照現有的規定。
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的社會保險補貼
1.適用對象
離校後2年內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
2.主要內容
對離校後2年內靈活就業的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繳納的職工社會保險費,給予社會保險補貼。補貼標準原則上不超過其實際繳費的2/3,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
3.資金來源
就業補貼資金和擴大失業保險基金支出試點資金。
4.補貼申請和發放流程及材料要求
按照現有的規定。
六、分階段延長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期限。
1.適用對象
招用就業困難人員和高校畢業生的企業享受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
2.主要內容
受疫情影響企業享受的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堅持不裁員、不發放工資的,2020年2月4日至2020年6月29日正常到期的,補貼期限延長至2020年6月30日。
3.資金來源
就業補貼資金和擴大失業保險基金支出試點資金。
4.補貼申請和發放流程及材料要求
自動延期,無需企業重新申請。
七、就業見習補貼
1.適用對象
就業見習單位。
2.主要內容
對就業期間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和16至24周歲未就業或待業青年參加就業實習的,支付基本生活費,並為受訓人員在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中購買就業實習單位,給予就業實習補貼。補貼標準為當地最低工資的60%。
見習人員參加就業實習滿三個月後,用人單位可從第四個月起為其繳納社會保險,並繼續享受就業實習補貼,直至實習協議約定的就業實習補貼期滿。
3.資金來源
就業補貼資金。
4.補貼申請和發放流程及材料要求
按照現有的規定。
八、就業扶貧車間補貼
1.適用對象
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扶貧開發辦公室認可的就業扶貧車間。
2.主要內容
對疫情期間正常經營、吸納貧困勞動力就業的就業扶貧車間,按照就業貧困勞動力人數給予適當補助。補貼標準由各市確定。
3.資金來源
創業帶動就業扶持基金。
4.補貼申請和發放流程及材料要求
城市已經研究並確定。
九、職業培訓補貼
在線培訓平臺培訓補貼
1.適用對象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確定的承擔職業技能培訓任務的在線培訓平臺。
2.主要內容
根據組織培訓並考核合格的重點群體人數,按照本培訓項目當地職業培訓補貼標準的20%向線上平臺支付培訓補貼。
3.資金來源
優先將專項賬戶資金用於職業技能提升行動。
4.補貼申請和發放流程及材料要求
城市已經研究並確定。
生活補貼中的重點就業群體的職業培訓
1.適用對象
農民工,離校2年的失業大學生,建檔立卡的貧困勞動力,貧困家庭的孩子。
2.主要內容
疫情防控期間,參加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組織的網上職業技能培訓並考核合格的,按照5元/課時標準給予生活費補助。
3.資金來源
就業補貼資金。
4.補貼申請和發放流程及材料要求
城市已經研究並確定。
十、返鄉創業服務站獎
1.適用對象
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認定或指導的返鄉創業服務站。
2.主要內容
市縣可結合返鄉創業人員的需求,在市外設立創業服務站,並根據服務效果給予獎勵。獎勵標準由市政當局決定。
3.資金來源
創業帶動就業扶持資金和就業補貼資金。
4.補貼申請和發放流程及材料要求
城市已經研究並確定。
十壹、省級創業孵化示範基地、省級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運營補貼。
1.適用對象
省級創業孵化示範基地、省級創業孵化示範園區、省級大學生創業孵化示範基地、省級大學生創業孵化示範園區、省級留學人員創新創業示範園區、省級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
2.主要內容
對2020年2月至4月疫情期間租賃中小企業減免租金,給予最長3個月的經營補貼。補貼標準為租金減免總額的30%,最高50萬元。
中小企業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門發布的《中小企業分類標準規定》確定,包括中型企業、小型企業和微型企業。
3.資金來源
省創業帶動就業扶持資金。
4.應用和分配過程
省級創業孵化示範基地、省級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自行申報,當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初審,設區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公示繳費。設立高校的,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審核公示後分配。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十二。就業風險儲備基金
1.適用對象
省、市、縣政府。
2.主要內容
建立就業風險準備金,準備金規模由省、市、縣根據就業形勢需要結合實際確定,實行專賬管理。
3.資金來源
就業補貼資金、農民工工資應急周轉金等財政預算安排。就業補貼資金來源不計入就業補貼資金結余。
4.資本支出
用於應對突發性、大規模失業風險,實施臨時性、短期性的促進就業、防止失業、確保穩定的政策。不受《就業補貼資金管理辦法》限制,具體支出方向由省、市、縣確定。
十三、延長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
1.適用對象
2019 12及以後領取失業保險金後未就業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年的人員。
2.主要內容
失業保險可以繼續繳納到法定退休年齡。
3.資金來源
失業保險基金。
4.補貼申請和發放流程及材料要求
系統比對確認個人無需重新申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通過內部數據檢查是否錄用。
十四、壹次性臨時生活補助費
1.適用對象
符合條件的生活困難下崗失業人員。具體範圍由市級研究確定。
2.主要內容
2020年6月65438+10月1日至2020年2月31日,對符合條件的生活困難下崗失業人員發放壹次性臨時生活補貼。標準由市政當局確定。
3.資金來源
就業補貼資金。
4.補貼申請和發放流程及材料要求
城市已經研究並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