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定稅務檢查對象是稅務檢查的重要組成部分。目前,審計案例選擇分為:人工案例選擇、計算機案例選擇、報告、其他等。
人工選擇病例的基本方法是抽樣。實施抽樣分為隨機抽樣和非隨機抽樣。在實施抽查和案例選擇時壹般采用隨機抽樣方法,這是壹種按照概率規律抽取被審計對象的方法。
計算機選案指標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分行業生產經營指標平均增長值分析、分行業財務比率分析、企業常用財務指標分析、流轉稅選案分析、企業所得稅稅前限制項目分析、進出口稅收指標分析、稅收管理指標分析等。
舉報是稅務機關發現案件最多的壹種方式。
案例選擇的其他方法包括:轉移、分配等。
二、實施檢查
稅務檢查的實施階段是稅務檢查的核心和關鍵環節。稅務檢查必須按照法律規定的權限進行。實施檢查前,除另有規定外,稅務檢查人員應事先書面通知被檢查對象,向被檢查對象發出《稅務檢查通知書》,收件人應填寫回執。稅務人員可以根據需要和法定程序,通過詢問、調取賬簿、現場檢查、帳外調查、非現場調查等方式實施稅務檢查。稅務稽查人員在稽查稅務賬目時,應如實記錄稽查中發現的問題,並在稅務稽查底稿中逐壹記錄賬目、會計憑證、金額等明細情況,全面反映本次稽查工作的情況。稅務檢查結束後,稅務檢查人員應當認真整理檢查資料,收集相關證據,計算補退稅額,分析檢查結果,提出處理意見,根據立案查處、不立案查處的不同情況和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決定實行壹般工作程序或者簡易工作程序,分別作出稅務檢查報告、稅務處理決定或者稅務檢查結論。
第三,審判
稅務檢查審理是指由專門機構或人員批準實施稅務檢查機構立案查處的各類稅收違法案件,審查認定證據,分析確定案件性質,並出具審理報告、稅務處理決定或稅務檢查結論的活動過程。
稅務檢查的試用主要有:1。違法事實是否清楚,證據是否確鑿,數據是否準確,資料是否完整。2.適用的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是否合法。3.是否符合法定程序。4.提出的處理意見是否適當。
審判結束有幾種處理方式:1。同意稅務審計報告,2。3、對稅務審計報告進行更正。不同意稅務審計報告。處理構成犯罪的案件-移交。
對稅收違法行為的處罰應根據細則和條例進行處理。
四。履行
隨著稅收法制建設的不斷加強,納稅人的稅收法制觀念也在不斷提高。稅務檢查文書送達後,被檢查對象壹般能自動履行稅務機關作出的法律文書規定的義務——自動辦理補繳。逾期不履行的,稅務機關將采取強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