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發明專利走綠色通道有什麽條件嗎?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下列專利申請或者案件的優先審查: (壹)處於實質審查階段的發明專利申請;(二)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申請;(三)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申請的復審;(四)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的無效宣告。根據國家知識產權局與其他國家或者地區的專利審查機構簽訂的雙邊或者多邊協議進行優先審查的,按照有關規定辦理。第三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專利申請或者專利復審案件,可以請求優先審查: (壹)涉及節能環保、新壹代信息技術、生物、高端裝備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車、智能制造等國家重點發展產業的;(二)省、市兩級人民政府鼓勵發展的產業;(三)涉及互聯網、大數據、雲計算等領域且技術或產品更新速度快;(四)專利申請人或者復審請求人已經做好實施準備或者已經開始實施,或者有證據證明他人正在實施其發明創造;(五)同壹主題的專利在中國的首次申請和在其他國家或者地區的首次申請;(六)其他對國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有重大意義需要先行審查的事項。第四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無效宣告案件,可以請求優先審查: (壹)涉及無效宣告案件的專利侵權糾紛,當事人已請求地方知識產權局處理、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者請求仲裁調解組織仲裁調解的;(二)無效宣告案件涉及的專利對國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有重大意義的。第五條專利申請或者專利復審案件的優先審查請求應當經全體申請人或者全體復審請求人同意;無效宣告案件的優先審查請求應當得到無效宣告請求人或者所有專利權人的同意。處理和審理涉案專利侵權糾紛的地方知識產權局、人民法院或者仲裁調解機構可以對無效宣告案件提出優先審查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