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已發布。公司清算期間,可以在報紙上刊登,需要在當地工商局批準的報紙上刊登。內資企業只需要發布壹次,外資企業需要發布三次。最好選擇日報進行公示,註銷公告需要公示至少45天;
2.取消社保。社保局會查公司有沒有拖欠。合格後領取社保註銷通知;
3.取消國地稅。自公司聲明終止之日起15日內,公司需要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請辦理稅務註銷,先註銷國稅,再註銷地稅。稅務局會查公司有沒有交稅。合格後領取稅務註銷通知書;
4.去工商局註銷公司登記。在報紙上刊登45天後,可以到公司註冊地的工商局辦理公司註銷登記,註銷公司營業執照。合格後,領取工商行政管理局核發的核準註銷登記通知書;
5.取消銀行賬戶。註銷公司開戶銀行的公司開戶許可證及基本銀行賬戶等其他賬戶;
6.取消封印。最後,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力應當在公司印章登記地的公安機關註銷。
公司註冊流程:
1.名稱核實:去工商局拿壹張企業(品牌名稱)預先核準申請表,填寫要取的公司名稱,工商局會搜索是否有重名。沒有重名的,可以使用該名稱,並出具企業(品牌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2.租房:租房後要簽訂租房合同,要求房東提供房產證復印件;
3.章程的準備:最終的章程應由全體股東簽字;
4.刻私章;
5.取得會計師事務所的銀行詢證函:聯系會計師事務所,取得銀行詢證函(必須是原件,會計師事務所有新鮮蓋章);
6.去銀行開公司驗資賬戶:全體股東帶著自己的股份份額到銀行,帶著公司章程、工商局出具的名稱驗資通知書、法定代表人個人印章、身份證、驗資的錢、空白查詢函表格到銀行開公司賬戶;
7.辦理驗資報告:持銀行出具的股東繳款單、銀行蓋章的問詢函、公司章程、名稱驗證通知書、租房合同、房產證復印件,到會計師事務所辦理驗資報告;
8.註冊公司:到工商局領取各種形式的公司設立登記,包括設立登記申請表、股東(發起人)名冊、董事經理監事、法定代表人登記證、指定代表或委托;
9.憑營業執照到公安局指定的刻章機構刻制公章和財務章;
10,去銀行開基本賬戶:憑營業執照和組織機構代碼證,去銀行開基本賬戶。
綜上所述,公司清算期間,清算人應當備案,並提交清算報告。註銷公告期間,利害關系人對註銷登記有異議的,可以直接向企業提出,也可以通過信用信息公示平臺填寫註銷異議申請表向商事登記機關提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183條
公司因本法第壹百八十條第(壹)項、第(二)項、第(四)項、第(五)項規定而解散的,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有限責任公司清算組由股東組成,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組由董事或者股東大會確定的人員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指定有關人員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人民法院應當受理申請,並及時組織清算組進行清算。
第185條
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債權。
債權人申報債權時,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並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
債權申報期間,清算組不得對債權人進行清償。
第186條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應當制定清算方案,並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公司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賠償、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公司債務後,按照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的出資比例和股份有限公司股東的股份比例進行分配。
清算期間,公司存續,但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公司財產在依照前款規定清償前,不得分配給股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