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入駐孵化基地或創業園的單位向準備入駐的孵化基地或創業園提出申請,再有孵化基地或創業園向人才中心提交申請所需材料;
2、人才中心審核後由孵化基地或創業園與入駐單位簽訂入駐協議。
3、入駐實體享受青島市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有關政策,具體規定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培訓基地管理辦法(試行)》(人社字〔2010〕122號)執行;
4、入駐實體享受由所在區提供的壹次性房租補貼。
擴展資料申報單位需提供的申報材料如下:
1、《蕪湖市創業孵化基地申報表》(壹式三份);
2、提供投資營建、租賃或控股的產權證明復印件(驗原件);
3、創業孵化基地載體建設面積證明材料、建設方案和管理制度(含公***設施情況說明、水電月租情況、發展規劃等);
4、入駐創業實體營業執照復印件(驗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驗原件)、與入駐創業實體簽訂租賃協議。
蕪湖政府網-蕪湖市創業孵化基地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