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首次認定的國家級“小巨人”企業給予壹次性財政獎勵50萬元,對省級“專精創新”中小企業給予壹次性財政獎勵20萬元。
(2)政策基礎
平頂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進壹步做好企業脫困工作促進經濟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