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局的職能範圍是:
1.負責綜合市場監督管理和知識產權管理。
2.負責市場主體的統壹登記。
3 .負責組織和指導市場監管和知識產權綜合執法。
4.負責市場秩序的監督管理。
5.從整體上推動競爭政策的實施,指導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的實施。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八條國務院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主管全國產品質量監督工作。國務院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負責產品質量監督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產品質量監督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負責產品質量監督工作。法律對產品質量監督部門另有規定的,依照有關法律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