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二條第壹款規定:“專利法所稱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從這壹定義可知,壹項發明具有如下特點:
(1)發明是壹項新的技術方案
壹般而言,技術方案是指運用自然規律解決人類生產、生活中某壹特定技術問題的具體構思,是利用自然規律、自然力使之產生壹定效果的方案。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的經典教材指出:發明是人腦的壹種思維活動,是利用自然規律解決生產、科研、實驗中各種問題的技術解決方案。
技術方案壹般由若幹技術特征組成。例如產品技術方案的技術特征可以是零件、部件、材料、器具、設備、裝置的形狀、結構、成分、尺寸等等;方法技術方案的技術特征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