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三十四條,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國家秘密、個人隱私或者法律另有規定的以外,應當公開進行。離婚案件和涉及商業秘密的案件,經當事人申請,可以不公開審理。
《法庭規則》第九條是公開開庭,公民可以旁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