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是公司的出資人,應當對公司承擔出資責任。股東未按公司章程出資,即構成出資違約,應向如實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股東如何確定公司的投資資金?
如果股東向公司出資,公司會向股東出具出資證明書,所以股東對公司的出資是根據出資證明書來確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十壹條出資證明書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後,應當向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出資證明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壹)公司名稱;(二)公司成立日期;(三)公司註冊資本。(四)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出資額和出資時間。(五)出資證明書的編號和簽發日期。出資證明書由公司蓋章。
第三十二條有限責任公司應當置備股東名冊,記載下列事項: (壹)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二)股東的出資。(三)出資證明書的編號。股東名冊記載的股東可以根據股東名冊行使權利。
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登記股東姓名;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辦理變更登記。未經登記或者變更登記的,不得對抗第三人。
股東出資方式
1,貨幣。這裏所說的貨幣通常是指我國的法定貨幣,即人民幣。公司的成立必然需要壹定的資金來支付公司的成立費用和公司成立後的生產經營費用。因此,股東可以現金出資。如果股東之壹是外國投資者,也可以用外幣出資。
2.實物。實物是指有形的物品,財產在法律上分為有形財產和無形財產兩類,實物是有形財產的壹部分。有形財產可以分為動產和不動產。所謂不動產,是指不能自由移動或者壹旦移動就會破壞其物質形態或經濟價值的財產。動產是指不動產以外的可以移動而不破壞其原有經濟價值和物質形態的財產。
3.知識產權。知識產權包括版權和工業產權。知識產權是指民事主體對智力勞動成果依法享有的專有權利。不斷擴大的知識產權開放體系主要包括著作權和鄰接權、專利權、商標權、商業秘密權、植物新品種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權和商號。
4.土地使用權。公司需要壹定的場所進行生產經營活動,因此,公司股東可以以土地使用權作價出資。
根據《公司法》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後,應當向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載明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繳納的出資額和出資日期。因此,股東對公司的出資以出資證明書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