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4日,“世界旅遊小姐”徐倩在麗王大酒店離奇遇害之後,魏磊到當地警方自首時,說的第壹話是“我殺了我女朋友”。警方經過現場勘查,認定其遇害前確實曾和主動投案自首的魏磊發生過性行為,而致其死亡的原因,系機械性窒息死亡。
但是,魏磊為何要殺害和自己壹夜激情過的美麗名模,他究竟有著怎麽不為人知的作案動機呢?這個問題,從案發到壹年後壹審宣判結束,始終在困擾著相關的辦案人員。在實在無法查清殺人動機的情況下,他會不會是因為精神上的疾病而在無意識的情況下殺人呢?
魏明剛是魏磊的父親,案發後,他很快趕到了麗江。接受警方詢問時,他說:兒子2001年畢業於青島高級職業中學,曾在青島益佳世貿物業中心工作近5年。2006年12月辭職後,報讀了夜大,同時,又在2007年7月找了份銷售醫療設備的工作。兒子壹直都很聽話,上學時,基本沒有打過架,讀職高時還得到過學校的壹些獎勵。
在被問到兒子是否患有精神疾病的問題時,魏明剛說:兒子魏磊壹歲多時,曾從床上滾下,頭部受傷,到醫院拍片檢查,醫生說顱內留下了淤血。“自那以後,他就經常發癲癇病。11歲之前經常發作,11歲後就沒見發過了。”但稍後,他又改口說“這幾年也曾見他睡覺時發作過……發病時會咬牙、叫,渾身發汗。”
按照魏明剛的說法,魏磊的癲癇病發作時,曾在青島的多家醫院進行治療。辦案人員奔赴青島,壹壹進行調查核實。有壹家醫院證實,魏磊十歲時,曾因化膿性扁桃腺炎伴抽風前來接受過治療,其他幾家醫院,則稱查不到有魏磊的任何住院和治療記錄。
為了幫兒子開脫,魏明剛還強調,雖然他本人和他的父母都很正常,但他的弟弟、姨媽和舅舅都是精神病,至今,弟弟還住在青島市精神病院。
為查實這個問題,辦案機關委托專業的司法鑒定機構,對魏磊進行司法病學鑒定。2008年7月作出的鑒定報告載明:接受檢查時,魏磊的精神狀況很正常,“彬彬有禮,表情自若”。但言語之間流露出了對於其殺害徐倩的行為的自責和懺悔,未發現感知思維方面的障礙,也沒發現有幻覺、妄想等精神疾病癥狀,還能很詳細地描述他和徐倩之間的感情糾葛及作案細節。
該鑒定的結論為:縱觀整個作案過程,雖然魏磊殺害徐倩並無明確的動機和預謀,但其起意作案與在作案前的壹系列心理狀態有內在聯系。作案時,魏磊處於“激情情況”下,對行為的控制能力有所削弱,但不屬於精神病性障礙。故判定:魏磊無精神病,對其作案行為具有責任能力。
籌款為兒子贖罪,被告家人的第壹筆賠償已付到法院
根據麗江市中級人民法院於2008年12月3日作出的《刑事附帶民事調解書》,被告魏磊的父母承諾,將總***向支付徐倩的各項賠償40萬元人民幣。其中,12月25、26日各付10萬,另外壹半在2009年5月31日前壹次性付清。
據徐倩父母的委托代理人趙月霄律師介紹:徐倩是徐家的獨女,徐光利夫婦愛若珍寶,把畢生的心血都耗在了女兒身上。徐倩在麗江離奇遇難後,夫婦的整個世界幾乎坍塌了下來,“今天她母親還給我來了個電話,壹直在哭,泣不成聲。”
對於被告人魏磊真實的作案動機和網絡上鋪天蓋地的流言和猜測,趙律師謹慎地表示:是否屬於“強奸殺人”,他不能肯定,因為確實沒有相關的證據支持。“但我敢說他絕對是見色起義,兇相畢露。判決書中的‘法院查明’部分,確實寫進了魏磊所供述的‘相約自殺’的說法,但是,這壹條並沒有成為魏磊被判處死緩的條件。壹開始,徐倩的父母也是要求對兇手處以極刑,但他們也非常善良,後來沒有再繼續堅持這點。對於壹審的判決,他們覺得是可以接受的。魏磊在接受審判時看上去已經很冷靜,不過,不管他犯了多麽嚴重的罪行,他的父母也是無辜的。”
“魏磊家正在積極籌款,目前,第壹筆錢已經付到了法院。”代理人趙月霄律師告訴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