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防指[2020]19號
關於加強海外春運人員健康管理服務的通知
為有效防範和應對境外疫情輸入,鞏固我市當前穩定良好的疫情防控形勢,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有關規定,對全國各口岸抵達全州的中國大陸公民、港澳臺同胞和外國公民,不加區別地提供健康管理服務。具體通知如下:
壹、實施健康管理制度
所有入春的境外人員要提前通過“來春報名”小程序如實登記個人信息;到春後,壹定要積極配合當地村裏,如實準確填寫個人身份、健康狀況、居住地址、聯系方式等信息。
城鄉居民親友、企事業單位職工或客戶近期擬從境外入春的,相關個人和單位應提前3天向當地村上報航班、行程的行程信息和聯系方式。
酒店、民宿等提供住宿的單位和業主。應嚴格執行境外春運人員登記報告制度,並向當地村莊報告相關信息。
疫情防控期間,口岸管理部門要嚴格落實口岸檢疫和防控措施,境外船舶人員不得上岸;禁止海上作業人員與海外船舶船員密切接觸。
二、實施集中醫學觀察
2020年3月17日起,所有從境外進入春季的人員,均須接受14天的集中隔離醫學觀察,並接受核酸檢測。集中隔離醫學觀察期間,住宿費自行承擔。3月17前春季到達的,按原健康管理辦法執行。
集中隔離醫學觀察期間出現發熱、幹咳等癥狀者,安排到指定醫院進行調查診斷。
第三,嚴肅問責
對未按規定申報境外人員入春信息的個人和單位,將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對故意隱瞞接觸史、逗留史,謊報病情,或拒不配合相關疫情防控措施,造成新冠肺炎疫情擴散或有擴散風險的,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請廣大市民監督,舉報熱線:22188667。
泉州市應急指揮部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防控
2020年3月17日
關於進壹步加強海外春運人員健康管理服務的通知
根據福建省應對新冠肺炎疫情領導小組綜合協調小組《關於進壹步做好境外人員進入福建健康管理工作的公告》要求,為有效防範和應對境外疫情輸入,保障公眾生命安全和健康,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3月5日後通過全國各口岸抵達泉州的中國大陸市民、港澳臺同胞、外地公民,包括持有泉州市及所屬縣區牌照、泉州市外地牌照的人員,應通過支付寶搜索“來泉登記”小程序如實登記個人信息;如未報名,請於3月21前補齊。
二是境外春運人員和為其提供住宿的單位或個人,必須主動在第壹時間向居住地或目的村如實準確填報個人身份、健康狀況、居住地址、聯系方式等信息。
三是各縣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要加強網格化管理,各村要確保網格化管理,責任到人、聯系到戶;各縣防控疫情應急指揮部要公布電話,鼓勵村居民參與聯防聯控工作。
四、各村居民要提前申請批準並簽署居家觀察告知,向出國春運人員承諾,加強居家醫學觀察期間的健康管理服務和人文關懷,提供必要的防疫用品、飲料等服務。
5.對未按規定上報境外人員入春信息的個人和單位,將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對故意隱瞞接觸史、逗留史,謊報病情,或拒不配合相關疫情防控措施,造成新冠肺炎疫情擴散或有擴散風險的,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泉州市應急指揮部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防控
2020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