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我市2020年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近日,市教育局發布《汕頭市2020年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方案》(下文簡稱《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要求依法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權利,做好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健全招生工作保障機制。?
所有公辦、民辦學校要嚴格遵守義務教育免試入學規定
在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權利方面,《工作方案》提到,堅持免試就近入學,合理確定招生範圍。所有公辦、民辦學校都要嚴格遵守並全面落實義務教育免試入學規定。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要嚴格按照“學校劃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學”的目標要求,綜合考慮適齡學生人數、學校分布、學校規模、交通狀況等因素,采取單校劃片(對口直升)或多校劃片等方式,為每所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劃定服務片區範圍,確保各片區之間教育資源大致均衡;在對學校原招生範圍進行較大調整時,要充分聽取群眾意見,審慎論證,提前公告;片區確定後,應在壹段時期內保持相對穩定。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應在審批地教育行政部門核定的招生範圍內招生,原則上主要面向學校所在區(縣)招生。公辦、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應同步招生。
嚴禁違規招生行為 全面取消各類特長生
此外,《工作方案》還提到,要加強招生計劃管理,嚴禁違規招生行為。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要結合學校辦學規模、辦學條件及省定班額標準等,科學核定學校招生計劃,於招生工作啟動前1周向社會公布。市屬義務教育學校的招生計劃須按程序報市教育局核準。嚴禁超計劃招生,嚴格控制存在大班額和大校額學校的招生計劃,確保在零增量的基礎上逐步消除現有大班額。嚴禁任何學校通過舉辦相關培訓班或與社會機構合作,提前選拔或特殊培養學生,嚴禁以各類考試、競賽、夏(冬)令營、研學活動、培訓成績或證書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或參考,不得以面試、評測等名義選拔學生。堅決整治各類學校以面試、面談、人機對話、簡歷材料等方式為依據的“掐尖”招生、提前招生、違規爭搶生源的行為。從2020年起,全面取消各類特長生招生。
公辦學校招生工作
關於市民關註的各公辦學校招生工作,《工作方案》提出,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新生入學安排工作實行屬地管理,免試就近入學,任何學校在錄取小學、初中壹年級新生時均不得進行任何形式的測試。凡2014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年滿6周歲的兒童,不分性別、民族、種族,均應當按服務範圍接受入學。適齡兒童少年未入學接受義務教育的,學校及教育行政部門要立即落實失學輟學學生勸返、登記和書面報告責任。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狀況或特殊情況,確需延緩入學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向區(縣)教育行政部門提出書面申請,獲批準後方可緩學,延緩入學期滿,應隨即入學。任何家長和學生不得以在家學習或接受教育機構培訓等方式替代國家統壹實施的義務教育。
針對“公辦小學招生工作”,《工作方案》提出,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要按照“學校劃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學”原則做好入學地段的統籌規劃,合理分配地段學位,確定各公辦小學的服務範圍;各小學招生地段範圍要相對穩定,做到學位分配相對均衡。各公辦小學招生出現空余的學位,各區(縣)應當組織開展電腦隨機搖號方式招收符合報名條件的非戶籍適齡兒童入學。各區(縣)應在7月上旬向社會公布各小學壹年級新生入學具體辦法(各小學的服務範圍與上學年相同的,要再次向社會公布)。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要根據各學校實際招生情況,及時調劑公辦小學學位,防止因學生流動導致學位空置,確保所有本區(縣)戶籍適齡兒童都有相應的學位。汕頭金中華僑試驗區學校的小學招生範圍和招生辦法由龍湖區教育局會汕頭金中華僑試驗區學校研究,提出意見並報市教育局同意後,在龍湖區義務教育學校的招生文件中向社會公布。
針對“公辦初中招生工作”,《工作方案》提出,小學升公辦初中學校的具體工作由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實施。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應根據當地的生源情況和初中學位狀況,合理劃定和調整各公辦初中學校的招生範圍,實行按地段對口入學、小學對口直升或電腦隨機搖號等方式入學。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要根據各學校實際招生情況,及時調劑公辦初中學校學位,防止因學生流動導致學位空置,確保所有本區(縣)戶籍的小學畢業生都有相應的公辦初中學位。
具有本市戶籍的小學畢業生,在戶籍所在區(縣)小學就讀的,在本區(縣)範圍內升學;在非戶籍所在區(縣)小學就讀的,在就讀的小學辦理報名手續,小學畢業後可根據實際情況回戶籍所在區(縣)就讀初中,也可在就讀學校所在區(縣)就讀初中。各有關小學應於7月上旬將需回戶籍所在區(縣)安排升學的學生的名冊報送相關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各公辦初中學校招生出現空余的學位,各區(縣)應當組織開展電腦隨機搖號方式招收符合報名條件的非戶籍小學畢業生。
汕頭大學附屬小學和汕頭市體育運動學校的本市戶籍小學畢業生,除升上本校初中部或就讀民辦初中外,其余學生按其戶籍歸屬由相關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安排升學。上述學校應主動與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聯系,並於7月上旬將本校小學應屆畢業生名單按戶籍分布抄送給戶籍所在區(縣)教育行政部門。
汕頭市第壹中學初中部的招生範圍和招生辦法由金平區教育局會汕頭市第壹中學研究,提出意見並報市教育局同意後,在金平區義務教育學校的招生文件中向社會公布。
汕頭金中華僑試驗區學校的初中部招生範圍和招生辦法由龍湖區教育局會汕頭金中華僑試驗區學校研究,提出意見並報市教育局同意後,在龍湖區義務教育學校的招生文件中向社會公布。
民辦學校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
針對“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工作方案》提出,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按照“誰審批、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將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納入審批地統壹管理,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要進壹步加強對民辦義務教育學校的招生工作指導和管理,完善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簡章及公告的備案管理辦法,統壹規範學生報讀民辦義務教育學校的方法和途徑。從2020年起,對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的民辦義務教育學校,要按照《汕頭市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免試入學及電腦隨機搖號錄取實施辦法》的要求,全部實行電腦隨機搖號錄取;報名人數不足招生計劃的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應對報名學生全部予以錄取。辦學層次同時包括小學和初中的民辦學校,應首先通過直升或電腦隨機搖號方式招收自願報讀本校初中的小學畢業生,剩余的招生計劃要納入區(縣)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服務平臺公開報名,實行電腦隨機搖號錄取。各區(縣)教育局要根據轄區內實際,制定本區(縣)民辦義務教育學校電腦隨機搖號錄取具體實施細則。
加強對招生入學工作監督檢查
值得註意的是,《工作方案》還提到,各區(縣)要加強對招生入學工作的監督檢查,建立完善招生入學監督工作機制,主動公布招生咨詢方式、投訴舉報電話和電子信箱,暢通舉報和申訴受理渠道,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及時處理群眾來信來訪,解決招生工作過程中出現的突出問題,化解矛盾。建立違規問題曝光機制和通報制度,完善違紀舉報和申訴受理機制,健全違規招生查處和責任追究機制。教育督導部門要將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納入責任督學日常督導範圍,適時對轄區內招生入學政策落實情況開展督導,嚴肅查處違反教育部“十項嚴禁”和省教育廳“六項規定”以及擾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秩序的行為。對於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後果的單位和學校,視情節輕重給予約談、通報批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責令主管部門核減招生計劃等處理。依法查處以在家學習、接受“私塾”“讀經班”等培訓替代國家統壹實施的義務教育的行為。
文章來源:汕頭橄欖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