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是指壹個國家或某壹地區所擁有的物力、財力、人力等物質。
資源可以分為自然資源和社會資源。前者包括陽光、空氣、水、土地、森林、草原、動物、礦藏等。後者包括人力資源、信息資源和通過勞動創造的各種物質財富。
馬克思在《資本論》中說:“勞動和土地是財富的兩個原始形成要素。”恩格斯的定義是:“事實上,當勞動和自然在壹起時,它就是壹切財富的源泉。大自然為勞動提供物質,勞動把物質變成財富。”馬克思和恩格斯的定義不僅指出了自然資源的客觀存在,而且將人的因素(包括勞動和技術)視為另壹種不可或缺的財富來源。
可見,資源的來源和構成不僅是自然資源,還包括人類勞動的社會、經濟和技術因素,以及人力資源、人才和智力(信息和知識)。相應地,所謂資源是指壹切可以被人類開發利用的物質、能量和信息。它們廣泛存在於自然界和人類社會中,是壹種能給人類帶來財富的自然存在或財富。
換句話說,資源是指自然界和人類社會中可以用來創造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的壹種客觀存在形式,如土地資源、礦產資源、森林資源、海洋資源、石油資源、人力資源、信息資源等。
資源壹般可以分為兩類:經濟資源和非經濟資源。經濟學研究的資源是不同於地理資源(非經濟資源)的經濟資源。它們具有使用價值,可以為人類開發利用。
經濟學評論將“資源”定義為“生產過程中使用的投入物”,很好地體現了“資源”壹詞的經濟學內涵,資源本質上是生產要素的代名詞。"按照通常的劃分方法,資源分為自然資源、人力資源和加工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