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實習期間意外高空墜落身亡,學校和實習單位需要承擔主要責任。
李致材是山東省沂水縣職業學校電氣工程系2019級學生。就在2020年6月29日,在學校安排下,他和同學前往江蘇省昆山市的恒源精密機械制造有限公司實習。不過,就在9月30日,李致材卻意外高空墜落身亡。
當地的派出所給出的調查結果是,疑似因為“有心理問題自殺”。對於這壹結果,李致材的父母卻不認可。據李致材的母親張衛蓮回憶,在9月30日中午,李致材還曾跟姐姐打電話,表示不幹了想回家。事實上,家人後來從他的手機裏發現,他上網搜索過第二天回家的車票信息。不過,對於兒子墜樓當天究竟發生了什麽,李致材的父母始終不知道。
據知情人士介紹,李致材每天要工作8小時以上,要在白班和夜班之間切換,周末也常常加班。李致材曾經跟父母傾訴“太累了”,並兩次想回家。事實上,去昆山實習是李致材第壹次出遠門。李致材和同學們被安排進了廠裏,第壹周的是偶,他們跟著工廠師傅學習如何操作機器,張衛蓮說,兒子那時表示工作不累,每天工作8小時,日工資140元。不過,等到學習期結束,工作時長就越來越長,李致材也有些不適應。
在7月15日的時候,李致材給父親李剛發微信,說自己要連著上半個月夜班,“太累了”,已經有十幾個同學離開。當時李剛鼓勵兒子“爭取堅持到最後”,不要管別人。在八月末的時候,李致材再次提出要回家,母親張衛蓮便給實習帶隊的老師黃波打電話,但是黃波表示,學校很重視這次實習,完成實習任務的學生,將來考學時會有加分。聽到老師這麽說,夫婦倆鼓勵兒子再堅持堅持。黃波在接受記者采訪時,也表示跟學生家長“有過交流”,不過,他未透露具體交流內容。這件事情發生時候,李剛和張衛蓮壹直為此後悔,他們覺得,如果那時讓兒子回來,就不會發生墜亡的事。
事實上,對於這件事情,學校和實習單位都是有責任的。李致材還沒有滿十八歲,每天都要從事高於正常休息時間的工作,而學校卻未盡到有效的管理義務,對實習單位性質、工作內容不作任何的考察,不提任何的建議,導致李致材墜樓身亡。顯然,學校存在明顯的過錯,對李致材的死亡是要承擔主要責任的。而對於實習單位,他們也有保障學生安全的責任,現在學生出了問題,他們當然也要承擔壹部分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