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過法定程序確定發明創造權的歸屬關系,從而有效保護發明創造成果,壟斷市場,以換取利益最大化;
2)為了在市場競爭中占據主動,保證自己的生產銷售安全,防止對手起訴我們侵權(遭受高額經濟賠償,迫使我們停止生產銷售);
3)國家對專利申請有壹定的配套政策(如政府頒布的專利激勵政策、高新技術企業政策等。),並會給予壹些政策和經濟上的幫助。
4)專利權受國家專利法保護,未經專利權人同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使用(起訴他人專利侵權,要求賠償)。
5)及時為自己的發明創造申請專利,使自己的發明創造受到國家法律的保護,防止他人模仿本企業開發的新技術、新產品(構成技術壁壘,他人要開發類似的技術或產品必須征得專利權人的同意)。
6)如果妳不及時為自己的發明創造申請專利,別人就會為妳的勞動提出專利申請,反過來向法院或專利管理機關起訴妳專利侵權。
7)能促進產品的更新換代,提高產品的技術含量,提高產品質量,降低成本,使企業的產品在市場競爭中立於不敗之地。
8)如果壹個企業擁有多項專利,是其強大實力的體現,是壹種無形的資產和無形的宣傳(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企業不僅是消費者趨之若鶩的有實力的企業,也是政府各項政策扶持的主要目標群體)。21世紀是知識經濟時代,未來世界的競爭是知識產權的競爭。
9)專利技術可以作為商品出售(轉讓),比單純的技術轉讓更具有法律和經濟效益,從而實現其經濟價值。
10)專利宣傳效果好。
11)避免展會上撤下展品的尷尬。
12)專利不僅具有上述功能,在企業的上市和其他審核中,也有壹定數量的專利作為重要指標,如高新技術企業的資格審核、科技項目的受理和評審等。專利也是科研成果市場化的橋梁。總之,專利可以作為保護自己技術和產品的擋箭牌;也可以當矛用,打擊對手的侵犯。充分利用專利的功能,將極大地促進企業的生產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