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權力清單就是把各級政府及其所屬工作部門掌握的各項公***權力進行全面統計,並將權力的列表清單公之於眾,主動接受社會監督。推行地方各級政府工作部門權力清單制度,是黨中央、國務院部署的重要改革任務,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的重要舉措,對於深化行政體制改革,建設法治政府、創新政府、廉潔政府具有重要意義。
法律依據:《關於推行地方各級政府工作部門權力清單制度的指導意見》第八條 建立健全權力清單動態管理機制。權力清單公布後,要根據法律法規立改廢釋情況、機構和職能調整情況等,及時調整權力清單,並向社會公布。對權力清單未明確但應由政府管理的事項,政府部門要切實負起責任,需列入權力清單的,按程序辦理。建立權力清單的動態調整和長效管理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