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術語
1.1 封邊膠用於外露系統
外露系統卷材搭接邊,無胎產品、聚酯胎、復合胎等自粘卷材必須使用封邊膠;可用國標聚氨酯道路嵌縫膠,質量好,按比例配好膠,按膠的重要加粉料(例:滑石粉、水泥等粉料)比例1:1根據現場調配,做封邊處理。(配好的封邊膠1㎏可封邊長度約在50m左右,應在1小時用完)
2. 施工工藝
3.1 施工工藝選擇
3.1.1幹鋪法:適用於立墻、平臺、屋面、女兒墻、地下室底板等防水工程。質量好的水性、油性系列冷底油用量約在1kg/3.5m2。
3. 質量檢驗及驗收
3.1 質量檢驗
3.1.1 主控項目
1.卷材、封邊膠、冷底油品種、質量、性能應符合設計和本規程規定要求。 檢驗方法:檢查出廠合格證、質量檢驗報告和現場抽樣復檢報告。
2. AU3自粘防水卷材之間必須粘結牢固,無起泡破損現象。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和檢查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3. 已完工的卷防水層不得有滲漏現象。
檢驗方法:雨後或淋水、蓄水檢驗。(屋面防水工程)
3.1.2 壹般項目
1.陰角處應做成半徑為50mm的圓角。 檢驗方法:觀察和尺量檢查。
2. 節點質量。泛水、轉角、管根、落水口等特殊部位的防水層粘結牢固,封蓋嚴格;附加層、泛水立面收頭等做法符合設計和規範規定。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和檢查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3.2 質量驗收
3.2.1 防水工程施工後,必須提供各種有關的報表、文字等技術資料,技術資料應及時在施工中形成,具有真實性、代表性。應有如下資料:
1.防水工程設計圖,設計變更及洽商記錄等。
2. 防水施工專業隊伍的資質證書,操作工人(骨幹人員)專業崗位證書。 3. 防水工程施工方案及技術、安全交底書。
4. 材料備案及抽樣檢驗報告。
5. 施工檢驗記錄,淋水或蓄水記錄,隱蔽工程驗收記錄,驗評報告等。
4. 成品保護及安全註意事項
4.1在防水層施工中或防水層已完成而保護層未完成時,禁止任何無關人員進入現場,嚴禁穿帶鐵釘、鐵掌的鞋進入現場,以免紮傷防水層。防水施工人員、物料進入,必須遵守輕拿輕放的原則,嚴禁尖銳物體撞擊紮傷卷材防水層。
4.2 防水層施工完畢後,不能在防水層上開洞或鉆孔安裝機器設備。
4.3 應遵守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新工人必須經過技術培訓和安全教育後方可上崗。
4.4 采用熱噴塗施工時,應註意以下問題:
1.操作人員應清理好工作現場,要無阻礙,方便機器施工。機器用電應確保電源搭接安全。
2.工作現場應配置消防器材,做好各種安全防護措施。
3.操作人員要穿戴好防護用品,包括防曬服、面罩、防護手套、防護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