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旅遊學者帕梅拉·弗裏蒙特根據自己的實踐經驗,就旅行社的選址問題提出自己的見解:
1、旅行社應設在繁華的商業區,以便吸引過往行人;
2、旅行社營業處應有足夠的停車場,便於公眾停留。
3、盡量避免選擇旅行社林立的地區,以減少競爭壓力;
4、旅行社應選擇中層收入家庭相當集中的地區,且附近有較大規模的企業,以便吸引人們參加旅遊;
5、旅行社營業場所以底樓為好,以方便顧客。
在美國,有關協會還就旅行社選址做了如下規定:旅行社不能設於家中,必須設在公眾出入方便的商業區,並保證正常營業時間;旅行社不能與其他業務部門合用辦公室,而且必須有獨立的出口,如果設於高層商業建築內,須有門與走廊相接;如果沒有直接的通道,旅行社不能設於飯店內。
國外對旅行社選址的規定與經驗是以其國情為基礎的,我們可以作為參考。
北京曾在鬧市區設立了壹條旅遊街,幾十家旅行社、風景區紮堆做生意,生意出奇的好,家家有生意,都能掙到錢。可惜由於街道改建,這條旅遊街給撤了。可見中國的國情是旅行社“紮堆”做生意好。
旅行社選址,關系到其生存發展。現在國內許多的旅行社,沒有沿街的門市部,對其今後的發展是十分不利的,這種情況,應該改變。即然是做生意,就要搶占好地段,“八路來寶,四方進財”,如人們常說的:財從德取利方長,友以義交情可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