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要確定更換物業公司是大多數業主的意願,才能順利更換物業。做個統計表,每家每戶去找業主簽字同意換房。戶數和面積必須經三分之二以上業主表決,並經參加表決的半數以上業主同意。
2、三分之二的業主同意換物業,他們派代表找到物業公司負責人協商和平解決。如果物業公司不願意停止《物業合同》退出管理,需要辦理以下手續。
3.拿著業主簽字的同意書和物業違約證據到居委會申請物業置換。配合居委會辦理相關手續。壹般居委會工作人員會先和物業協商,讓其主動退出。物業不同意,就走法律程序。
4.如果證據充分,法院將支持業主的訴求,解除物業公司的物業合同,並讓物業公司做好交接工作,限期撤離現場。
5.沒有業委會可以委托居委會招投標,或者其他組織組織招投標,聘請其他物業公司,或者直接邀請其物業公司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