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成語解釋 - 海南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辦法

海南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辦法

第壹章總則第壹條為了加強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規範建設工程造價定價行為,合理確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價,維護工程建設各方合法權益,防止國有資產流失,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本省行政區域內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政府融資的建設項目和國有企事業單位的工程造價管理。

前款規定以外的建設工程造價計價管理,適用本辦法。

交通、水利、石化等專業工程的造價計價管理適用國家有關專業工程管理的規定,可參照本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第三條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編制本省建設工程計價依據,監督檢查國家和省建設工程計價依據的執行情況,具體工作由省工程造價管理機構負責實施。

市、縣、自治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監督檢查國家和省建設工程計價依據的執行情況。

發展改革、審計、財政、物價等部門,根據各自職責,做好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工作。第四條建設項目應嚴格執行基本建設程序,未經省人民政府批準不得擅自簡化,並按照本辦法和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工程造價各環節的計價活動。第五條本辦法所稱建設工程造價,是指建設工程從前期準備到竣工驗收交付的全部費用,包括下列項目:

(壹)建築安裝費用,包括建築安裝工程直接費、施工企業管理費和利潤、工程措施費、規費和法定稅金;

(二)設備、工具購置費,包括為符合固定資產標準的建設項目購置或自制的各種設備、工具、器具的費用;

(三)其他工程建設費用,包括建設用地費、勘察測量費、設計費、工程監理費、咨詢費、研究試驗費、招標費、建設單位管理費、建設單位臨時設施費、工程保險費和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

(4)項目預備費,包括基本預備費和差價預備費;

(五)建設單位為建設項目貸款和發行債券在建設期間應支付的利息;

(六)建設項目的稅收、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

(七)國家和本省規定應當列入工程造價的其他費用。第六條本辦法所稱建設工程造價計價,包括投資估算、設計概算、施工圖預算、工程量清單、標底或招標控制價、工程竣工結算等工程造價成果文件的編制和審核活動。第七條本辦法所稱建設工程計價依據,是指運用科學合理的調查、統計、分析方法,從工程建設的經濟技術活動和市場交易活動中獲得的,可用於預測、評價和計算工程造價的參數、數值和方法,包括下列各項:

(1)投資估算指標;

(二)預算定額、預算定額、消耗定額、費用定額、勞動定額和工期定額;

(3)工程量清單計價規範;

(四)人工、材料和施工機械的價格;

(五)國家和本省規定的其他相關估價依據。第八條省工程造價管理機構應當根據國家工程建設規範、建設工程質量標準和市場價格信息編制和調整計價依據,並報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布。

省級建設工程造價管理機構可以編制和發布補充計價依據,補充計價依據與計價依據具有同等效力。

建設工程造價計價應以全省計價為基礎。第九條省、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應當保障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的經費。第十條在本省行政區域內使用或者銷售的建設工程計價軟件,應當依據本省計價依據開發,並通過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機構組織的技術審查。第十壹條建設工程造價行業協會應當加強行業自律,發揮服務和協調作用。第二章建設工程造價計價管理第十二條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機構應當及時收集和發布本省行政區域內人工、材料、施工機械的市場價格、工程造價指數、材料價格變化趨勢等造價信息,為各類建設工程造價計價提供參考。第十三條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政府和國有企事業單位融資且依法應當招標的建設工程,應當采用工程量清單計價,在編制工程量清單前,應當嚴格依法完成設計文件的編制和審查。

依法可以不招標的建設工程,由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根據本省有關計價依據協商確定工程合同價款。第十四條施工單位有3名以上註冊造價工程師和專業支持,並經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後,可以自行編制和審查本單位建設項目的工程造價成果文件;其他建設單位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工程造價咨詢企業編制和審核建設項目工程造價成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