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成語解釋 - 主體功能區劃分總體格局

主體功能區劃分總體格局

根據主體功能區戰略,主體功能區的劃分在國家和省級兩個層面上開展[6]。國家層面,主要確定全國國土空間開發的總體框架,明確國家級主體功能區,但不覆蓋全部國土空間,為省級主體功能區的劃分留有余地。省級層面,根據全國國土空間開發的總體框架,以縣級行政區為基本單元,確定本行政區各類主體功能區數量和範圍,國家級與省級主體功能區合在壹起覆蓋全部的國土空間。按照開發方式,國土空間劃分為四類:優化開發區域、重點開發區域、限制開發區域和禁止開發區域[7]。開發的含義是指“大規模高強度的工業化城鎮化開發”。通過確定不同國土空間的開發方式,實現對區域內的工業化和城鎮化活動的規模和強度進行約束,使人類活動主動順應地理地質環境的框架性制約,提高自然背景條件與社會經濟發展格局的匹配程度,促進人地和諧。按照開發內容,國土空間劃分為三類:城市化地區、農產品主產區和重點生態功能區。城市化地區以增強綜合經濟實力為首要任務,以提供工業品和服務產品為主體功能;農產品主產區以增強農業綜合生產能力為首要任務,以提供農產品為主體功能;重點生態功能區以增強保護和修復生態環境能力為首要任務,以提供生態產品為主體功能。從不同角度劃分的各類主體功能區相互關系如圖6–1所示。

根據主體功能,我國國土空間的總體格局由城市化、農業發展和生態安全三類格局組成。城市化格局以“兩橫三縱”為主體,即以陸橋通道、沿長江通道為兩條橫軸,以沿海、京哈京廣、包昆通道為三條縱軸,空間上包括環渤海、長三角、珠三角3個優化開發區域,冀中南地區、太原城市圈、呼包鄂豫地區、哈長地區、東隴海地區、江淮地區、海峽西岸經濟區、中原經濟區、長江中遊地區、北部灣地區、成渝地區、黔中地區、滇中地區、藏中南地區、關中—天水地區、蘭州—西寧地區、寧夏沿黃地區、天山北坡地區等18個重點開發區域。農業發展格局以“七區二十三帶”為主體,即以東北平原、黃淮海平原、長江流域、汾渭平原、河套灌區、華南和甘肅新疆等農產品主產區為主體,二十三帶指七區中以水稻、小麥等農產品生產為主的二十三個產業帶。生態安全格局以“兩屏三帶”為主體,即以青藏高原生態屏障、黃土高原-川滇生態屏障、東北森林帶、北方防沙帶、南方丘陵山地帶以及大江大河重要水系為骨架,以其他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為重要支撐,以點狀分布的國家禁止開發區域為重要組成。

各省主體功能區劃分情況統計如表6–2所示。根據31個省份主體功能區規劃統計,31個省份覆蓋國土面積960×104km2,其中,國家級主體功能區約占66.1%,省級主體功能區約占33.9%。具體地說,優化開發區域13.43×104km2,占1.4%;重點開發區域132.39×104km2,占13.8%;農產品主產區252.54×104km2,占26.3%;重點生態功能區538.10×104km2,占56.1%(圖6–2)。禁止開發區域呈點狀分布於優化開發區域、重點開發區域、農產品主產區、重點生態功能區之中,面積194.58×104km2,占20.3%。可以看出,優化開發區域主要分布在北京、天津、河北、遼寧、上海、江蘇、浙江、山東和廣東等沿海省、市,而禁止開發區域主要分布在黑龍江、內蒙古、四川、青海、新疆等省、自治區。

圖6-1 主體功能區劃分示意圖

表6-2 各省主體功能區(按開發方式)分布情況 (單位:104km2)

續表

註:①除青海、寧夏等個別省份外,優化開發、重點開發和限制開發區域面積未扣除禁止開發區域面積;②黑龍江、上海、江西、江蘇、重慶等省份禁止開發區域面積為估算面積。

從主體功能區分布來看(圖6–3),在空間布局上有以下特點:

(1)主體功能區布局總體上順應了地理地質環境的框架性制約。我國陸地地勢西高東低,自西向東呈階梯狀下降,形成陸域三級階梯。三級階梯的分界線分別由兩條山嶺組成:昆侖山—祁連山—橫斷山壹線和大興安嶺—太行山—巫山—雪峰山壹線。承載人類經濟社會發展和適宜人類居住的理想地區,主要集中在大興安嶺—太行山—巫山—雪峰山壹線以東地區。從主體功能區空間布局來看,優化開發區域和重點開發區域主要分布於大興安嶺—太行山—巫山—雪峰山壹線以東地區,而重點生態功能區則主要分布在該線以西地區。據中國科學院可持續發展研究組研究成果,以世界大陸平均海拔為基準,每增加100m的高度,區域發展成本將提高2.2%~2.4%[8]。在海拔較低的平原地區,經濟發展的成本相對較低。大興安嶺—太行山—巫山—雪峰山壹線以西地區平均海拔大大高於以東地區。因此,主體功能區布局順應地理地質環境的框架性制約,既是尊重自然規律的體現,也是遵從經濟規律的結果。

圖6-2 全國各類主體功能區(按開發方式)面積分布情況

(單位:104km2)

圖6-3 全國主體功能區劃分圖

(2)生態空間環繞生產與生活空間成片分布,生態功能區凸顯。隨著我國工業化、城鎮化的持續推進,農業用地和生態用地被無序開發的同時,農業生產又擠占了大量本可以用於生態的空間,導致草原退化,濕地、水面等生態空間萎縮,生態系統整體功能退化,生產和生活空間的宜居性越來越差[9]。全國與各省主體功能區規劃確定的主體功能區布局扭轉了這壹趨勢,開發區域(包括優化開發和重點開發區域)被嚴格限定,其面積僅占國土面積的15.2%左右,而生態功能區的面積達到了國土面積的56.1%,加上禁止開發區域,以提供生態產品為主要功能的區域可能達到國土面積60%~70%。過去壹度被經濟發展所忽略的生態功能,通過主體功能區規劃,得到空前重視和加強,為實現生產、生活和生態協調發展和“三生”***贏奠定了基礎。

(3)城市化地區從沿海密集分布逐漸過渡為內陸零散分布。與我國區域發展總體戰略相適應,主體功能區規劃所確定的城市化地區自東向西呈減小趨勢。東部地區城市化地區面積為31.37×104km2,占其國土面積的33.8%;中部地區22.68×104km2,占22.1%;西部地區79.25×104km2,占11.6%(表6–3)。重點生態功能區分布則與此相反,由東向西呈擴大趨勢,占國土面積比例由東部的27.9%,到中部地區增至37.6%,到西部地區增至63.2%。2005年以後國家出臺了20余個區域發展規劃,有20個重要經濟區被納入國家發展戰略,其中東部地區分布有8個重要經濟區,中部地區分布有6個重要經濟區,西部地區則分布有3個重要經濟區[10]。東部、中部地區的重要經濟區引領著全國經濟的發展,是全國經濟發展的高地。因此,城市化地區的布局與全國經濟發展的布局總體上是壹致的。

表6-3 各區域各類主體功能區(按開發內容)面積與占國土面積比例

註:①東部地區:北京、天津、河北、山東、江蘇、上海、浙江、福建、廣東、海南;②中部地區: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③西部地區:雲南、貴州、四川、重慶、廣西、甘肅、青海、寧夏、西藏、新疆、陜西、內蒙古,暫缺重慶和西藏數據;④東北地區:遼寧、吉林、黑龍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