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般來說,新聞媒體會有選擇地與壹些較大的新聞機構或圖片社(公司)簽訂協議,豐富自己的媒體布局。因此,在發布他人的文字和照片時,可以盡量使用已簽署投稿和繪圖協議的作品,或者他人明確授權使用的作品,盡量不要在網上轉載來源不明的作品。為了增加可用作品的範圍,媒體還可以考慮根據自身條件與其他媒體簽訂資源合作和互通協議,使用對方的原創作品。有條件的媒體還可以建立自己的圖片庫和“圖片超市”,上傳自己攝影師的作品,在編輯版面時盡量創作自己的原創作品。
(二)註明聯系方式,避免訴訟。
著作權法規定,壹些時事新聞可以免費使用,除非作者明確禁止發表。但如果新聞中有評論,會受到著作權法的保護。如確需轉載未經授權的作品,且無法與權利人取得聯系,可在文末註明收取稿費的聯系方式。雖然不能完全避免侵權,但可以降低訴訟風險,至少降低侵權的主觀惡性。
(3)轉載視頻也要避免侵權。
國內很多網站都采用了“嵌套”播放模式轉載他人視頻,即直接鏈接視頻網站播放的電影、電視等視頻節目。根據《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的相關規定,鏈接他人音視頻作品的網站應當承擔* * * *的侵權責任。由於網絡的特殊性,壹些著作權人很難聯系上,所以網站很難運營和識別著作權人。所以除了自己的原創視頻內容,可以考慮嚴格轉載央視、央視的時事視頻新聞。如確需轉載權利人無法聯系的視頻,根據《著作權法》和《著作權集體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可委托中國版權協會和知識產權保護中心代收轉稿費,避免侵權。
(4)紙質媒體轉載作品盡量不要上網。
媒體轉載他人享有作品財產權的作品,權利人大多可以通過網上搜索查詢了解到。所以傳統紙媒如果轉載別人的作品,盡量不要把稿件轉發到自己的網站上。電子版傳輸時,應首先考慮對轉載作品進行技術處理,如刪除或替換稿件或圖片等,以避免訴訟。
互聯網時代,侵權問題越來越復雜。作為內容輸出方,如果想撇清關系,我建議和第三方版權服務平臺合作,比如鯨版權、維權等。,提供從版權登記的確認、版權監控、版權保護、版權分配和版權交易到版權風險控制的壹系列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