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生在學校享有哪些權利?請列舉幾個。
1.健康權。學生的健康應該受到學校的保護,即學校組織的各種活動不應該對學生的健康有害。更重要的是不要用體罰等殘忍的手段傷害學生的健康。2.受教育權。學生違反了紀律或犯了壹些錯誤。在九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無權開除他們,否則就是爭奪學生的受教育權。即使在高中,學校和老師也不能輕易行使休學或開除的處分。3.命名權。老師壹定要尊重學生的姓名權,不能用錯別字代替學生名字中的難字。4.隱私,即學生的隱私受法律保護。不允許老師以任何理由去探究學生的隱私,更不允許傳播學生的隱私。5.休息的權利。學生依法享有作息時間和按時上課的權利。教師不得以任何理由爭奪學生的休息權。6.版權。學生的作品也受版權法保護。學生有權發表和出版自己的作品。未經學生本人同意,教師不得隨意發表其作文及相關作品。引用或發表學生作品,不僅要署名學生作者,還要支付稿酬。7.發明權和專利權。學生有進行發明創造的權利,其發明創造經有關部門認定後也可享有專利權等知識產權。8.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學生在學校也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不受教師意誌或其他任何幹涉。9.批評和建議的權利。學生作為學校的壹員,有權對學校和老師提出批評和建議,這是學生應該享有的民主權利之壹。10,結社權。學生有組織合法社團和團體的權利,也有參加合法社團的權利。11,社會福利權。學生作為社會成員,在學校也享有社會福利權利。社會福利權包括享受社會福利利益和參加社會福利活動。學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剝奪學生的這壹權利。人格尊嚴權。學生的人格不可侵犯。教師在批評和懲罰學生時,不應使用侮辱的手段損害學生的人格。站立罰、跑步罰、勞動罰等做法都是對學生人格尊嚴權的傷害。13,生命權,在校期間必須切實保護和尊重學生的生命權,法律禁止任何危害學生生命的行為和做法。14、抗訴權,學生在自身相關權利受到非法侵害後,有權向侵權人提出抗訴。他們的抗議權利不受被抗議人的地位、年齡和身份的限制。15,投訴權。學生權利受到侵害後,有權向主管機關和部門投訴。這種申訴權包括訴訟權。幫助的權利。學生在學校遇到自己解決不了的困難,有權向老師和學校求助。傳播權。學生有權與任何人通信,他們的通信權受法律保護。學校和教師不得侵犯變更權。18,言論自由。學生和公民壹樣享有憲法賦予的言論自由權。學校和老師無權限制學生的言論自由權。19,公平權。學生有權要求得到和其他學生壹樣的公平待遇。這壹公平權利不應受到歧視。20.名譽權。學生雖然是未成年人,但也享有名譽權。即使學生違反紀律或犯了壹些錯誤,教師也不應使用侮辱性語言或手段損害學生的名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