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方(乙方):湖南省懷化市聖典方舟裝飾有限公司
按照《中華人民***和國合同法》和《建築法》的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
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1.2 工程地點:
1.3 承包範圍:
1.4 承包方式:
1.5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1.6 合同價款:
金額(人民幣大寫):
第2條 甲方工作
2.1 開工前 天,向乙方提供經確認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 份,並
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全部騰空或部分騰空房屋,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對只
能部分騰空的房屋中所滯留的家具、陳設等采取保護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
的水、電、氣及電訊等設備,並說明使用註意事項。辦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種申請、
批件等手續。
2.2 指派 為甲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對工程質量、進
度進行監督檢查,辦理驗收、變更、登記手續和其他事宜。
2.3 委托 監理公司進行工程監理,監理公司任命 為
總監理工程師,其職責在監理合同中應明確,並將合同副本交乙方 份。
2.4 負責保護好周圍建築物及裝修、設備管線、古樹名木、綠地等不受損
壞,並承擔相應費用。
2.5 如確實需要拆改原建築物結構或設備管線,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
發包方(甲方):陽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懷化市中心支公司
審批手續。
2.6 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現場保衛、消防、垃圾處理等工作,並承擔相應費
用。
第3條 乙方工作
3.1 參加甲方組織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的現場交底,擬定施工方案和進
度計劃,交甲方審定。
3.2 指派 為乙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
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3.3 嚴格執行施工規範、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環境保護規定。
嚴格按照圖紙或作法說明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記錄。參加竣工驗收,編
制工程結算。
3.4 遵守國家或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妥善保護好
施工現場周圍建築物、設備管線、古樹名木不受損壞。做好施工現場保衛和垃圾
消納等工作,處理好由於施工帶來的擾民問題及與周圍單位(住戶)的關系。
3.5 施工中未經甲方同意或有關部門批準,不得隨意拆改原建築物結構及
各種設備管線。
3.6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負責對現場的壹切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
護。
第4條 關於工期的約定
4.1 甲方要求比合同約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時,應征得乙方同意,並支付乙
方因趕工采取的措施費用。
4.2 因甲方未按約定完成工作,影響工期,工期順延。
4.3 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中途無故停工,影響工期,工期不順延。
4.4 因設計變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電、停水、停氣及不可抗力因素影
響,導致停工8小時以上(壹周內累計計算),工期相應順延。
第5條 關於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5.1 本工程以施工圖紙、作法說明、設計變更和《建築裝飾工程施工及驗
收規範》(JGJ73-91)、《建築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統壹標準》(GBJ300—88)等
國家制訂的施工及驗收規範為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5.2 本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質量評定 標準。甲方要求部分或
全部工程項目達到優良標準時,應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費用。
5.3 優良工程等級增加的經濟支出:
5.4 甲、乙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甲方
不按時參加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驗收,乙方可自行驗收,甲方應予承認。若甲方
要求復驗時,乙方應按要求辦理復驗。若復驗合格,甲方應承擔復驗費用,由此
造成停工,工期順延;若復驗不合格,其復驗及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但工期也
予順延。
5.5 由於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其返工費用
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5.6 由於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5.7 工程竣工後,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驗收通知日內組織驗
收,並辦理驗收、移交手續。如甲方在規定時間內未能組織驗收,需及時通知乙
方,另定驗收日期。但甲方應承認竣工日期,並承擔乙方的看管費用和相關費用。
第6條 關於工程價款及結算的約定
6.1 雙方商定本合同價款采用第 (1) 種:
(1) 固定價格
(2) 固定價格加 %包幹風險系數計算。包幹風險包括 主要材料價
格超過壹定幅度及不可予見等因素 內容。
(3) 可調價格:按照國家有關工程計價規定計算造價,並按有關規定進
行調整和竣工結算。
6.2 工程預付款總金額:
大寫: 元(人民幣)
6.3 工程款支付金額和時間:
6.4 乙方提交結算報告的時間:
6.5 工程竣工驗收後,乙方提出工程結算並將有關資料送交甲方。甲方自
接到上述資料 天內審查完畢,到期未提出異議,視為同意。並在 天
內,結清尾款。
第7條 關於材料供應的約定
7.1 本工程甲方負責采購供應的材料、設備(見附表壹),應為符合設計
要求的合格產品,並應按時供應到現場。凡約定由乙方提貨的,甲方應將提貨手
續移交給乙方,由乙方承擔運輸費用。由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發生了質量問題
或規格差異,對工程造成損失,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供應的材料,經乙方驗收
後,由乙方負責保管,甲方應支付材料價值 %的保管費。由於乙方保管不
當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7.2 凡由乙方采購的材料、設備,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
止使用。若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8條 有關安全生產和防火的約定
8.1 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應符合《中華人民***和國消防條例》
和有關防火設計規範。
8.2 乙方在施工期間應嚴格遵守《建築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建築安
裝工人安全操作規程》、《中華人民***和國消防條例》和其它相關的法規、規範。
8.3 由於甲方確認的圖紙或作法說明,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
和防火設計規範,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甲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壹切經濟損
失。
8.4 由於乙方在施工生產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導致
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乙方應承擔由此引發的壹切經濟損失。
第9條 獎勵和違約責任
9.1 由於甲方原因導致延期開工或中途停工,甲方應補償乙方因停工、窩
工所造成的損失。每停工或窩工壹天,甲方支付乙方 元。甲方不按合同
的約定撥付款,每拖期壹天,按付款額的 %支付滯納金。
9.2 由於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壹天,乙方支付甲方 元違約
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趕工措施費外,每提前壹天,甲方支付乙方 元,
作為獎勵。
9.3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全部或部分工程項目達到優良標準時,除按本合
同5.2、5.3款增加優質價款外,甲方支付乙方 元,作為獎勵。
9.4 乙方應妥善保護甲方提供的設備及現場堆放的家具、陳設和工程成
品,如造成損失,應照價賠償。
9.5 甲方未辦理任何手續,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築物結構或設備管線,由
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甲方負責並承擔損失。
9.6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築物結構或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
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乙方負責並承擔損失。
9.7 未辦理驗收手續,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造成損失由甲方負責。
9.8 因壹方原因,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應通知對方,辦理合同終止協議,
並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由此造成經濟損失。
第10條 保修
10.1 保修內容、範圍: 乙方施工範圍
10.2 保修期限: 執行國家及省建築工程質量管理規定
10.3 保修金額和支付方法:執行國家及省建築工程質量管理規定 10.4 保修金利息:執行國家及省現行有關規定
第11條 爭議或糾紛處理
11.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
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壹)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12條 不可抗力
12.1 不可抗力的認定標準:按國家有關部門認可為準
第13條 保險 施工人員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由乙方負責(其它險種自
願)
第14條 合同生效與終止
14.1 合同生效日期:自雙方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
14.2 合同終止日期: 保修期滿工程款全部結清,本合同條款即告終止。
第15條 合同份數
15.1 合同副本份數: 份(根據實際份數填寫,正副本不應少於八份) 15.2 合同制訂費用: 乙方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