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險(SocialInsurance)是壹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壹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舉辦,強制某壹群體將其收入的壹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滿足壹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它是壹種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社會保險、醫療社會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等等。社會保險登記是確保應參加社會保險的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重要措施。在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時,繳費單位要提供營業執照或其他核準執業或成立證件、銀行帳號證明、國家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組織機構統壹代碼證書、本單位從業人員基礎檔案資料等證件和資料,以便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能正確記錄繳費單位和個人的繳費情況。為個人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個人帳戶,並定期向個人發放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個人帳戶通知單,通過社會保險登記,可以方便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和工商、稅務等部門核查沒有參加社會保險的單位和個人。社會保險登記也是維護職工社會保險權益的重要手段。參加社會保險的單位應向其職工告知本單位已參加社會保險,單位辦理招聘職工和辭退職工手續時,也應向應聘人員和被辭退人員出示本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證。
法律客觀:《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這壹規定清楚地表明,社會保險是國家強制實行的壹種社會保險制度。依法參加並繳納社會保險費是所有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法定義務。社會保險費中凡是規定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同按比例負擔的,用人單位必須依法繳納,勞動者也必須依法繳納。對於勞動者來說,參加社保並按規定繳納費用是法定義務,是履行責任而不是自己的壹項權利,因而是不能放棄的。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時,應如實填寫社會保險登記表,出示以下證件和資料:(壹)營業執照、批準成立證件或其他核準執業證件;(二)國家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組織機構統壹代碼證書;(三)省、自治區、直轄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規定的其他有關證件、資料。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自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符合有關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