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俄《信息、信息技術與信息保護法》,電子郵箱、聊天網絡、網絡論壇及其他網絡平臺的服務商,都屬於“信息傳播的組織者”,而“信息傳播組織者”應向俄聯邦信息、信息技術與大眾傳媒署匯報啟動情況,並在完成文字、視頻、音頻等形式的信息訪問、傳播和加工行為之後的6個月內,在俄羅斯境內保存相關數據信息,且有義務應詢向包括俄聯邦安全局在內的俄相關職能部門提供上述信息。違反這壹規定的“信息傳播組織者”將被禁止在俄羅斯境內提供任何服務。
根據俄《信息、信息技術與信息保護法》,電子郵箱、聊天網絡、網絡論壇及其他網絡平臺的服務商,都屬於“信息傳播的組織者”,而“信息傳播組織者”應向俄聯邦信息、信息技術與大眾傳媒署匯報啟動情況,並在完成文字、視頻、音頻等形式的信息訪問、傳播和加工行為之後的6個月內,在俄羅斯境內保存相關數據信息,且有義務應詢向包括俄聯邦安全局在內的俄相關職能部門提供上述信息。違反這壹規定的“信息傳播組織者”將被禁止在俄羅斯境內提供任何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