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成語解釋 - 租房期間電器損壞誰來修?

租房期間電器損壞誰來修?

在租房期間,壹些租戶可能會遇到電器損壞的問題,這往往會導致租戶和房東之間的糾紛。那麽,租房期間電器損壞應該由誰負責維修呢?如何認定責任和賠償的問題?

6月,小王因工作原因,委托同事在XX路XX銀行附近租了壹套單身公寓。“家具齊全,但不是特別新。800塊錢壹個月,兩個送壹個。”小王說,1結束,她要離開這裏,於是去找房東驗房,房東卻告訴她熱水器壞了,要她賠償。

小王打電話找修理工,被告知線路壞了,要四五百元才能修好。小王翻出當時簽訂的租賃合同,上面寫著“租賃期間,非承租人原因造成租賃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損壞的,甲方負責維修”。備註欄只註明設備清單,不註明使用和維護的具體情況。房東黃小姐認為,她將房子租給小,熱水器完好無損,在租期內壞了,應該由小王修理。

調查顯示,租客都認為自己在租房時沒有被惡意損壞,但不負責修理電器,而80%的房東認為租客應該買單。

“很多家電都不是剛買的全新型號,都有壹定的年限。當我們租它們的時候,我們不能確定它會壞多久。如果租客買單,那就不合理了。”租客曾先生說。

“我暫時沒遇到過這種情況,但壹般來說,我把房子租給租客的時候,他們會先檢查壹下房子,檢查壹下所有的家具家電是否都能正常使用。電器在使用過程中損壞,租戶應負責維修並賠償。”房東趙先生說。

那麽,租房期間電器損壞誰來修?專業律師怎麽看?

"很難證明損失是由承租人的過錯造成的。"劉律師表示,很多家具或家電在出租前都有壹定的使用壽命,很難判斷是自然老化還是人為破壞。“從目前的情況來看,基本上家電都損壞了,都是房東在修。”劉律師說。

其他律師也表示,如果租賃合同中沒有明確列出家電的權責劃分,租客也沒有故意造成家電損壞,那麽維修費用應該由房東承擔,即使房屋中介給出了物品清單,也只是履行了告知義務。他建議房東可以在租賃合同中詳細列出屋內物品的購買時間、使用年限、狀況,對物品損壞的責任做出明確約定,並拍照留底。

比如,因出租人自身過錯造成租賃物毀損、滅失的,由出租人承擔責任;因承租人的過錯造成的,承租人應當向出租人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因第三人原因造成的,第三人應當向出租人承擔侵權損害賠償責任;因不可歸責於任何人的原因(如不可抗力)造成的,由出租人承擔財產損失風險。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6-01-14。目前的購房政策請參考實際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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