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年的改革進程帶給了中國巨大的發展,舉世矚目的成功,同時也也帶來了社會生活中的許多深層次矛盾與問題。從初期發軔時對“改革的春風”的全面渴望和歌頌,到後來對改革的的觀望和嘆息,到近兩年對改革的批評與廣泛質疑,改革正在面臨著評價的“質變”。對改革的正當性的評價正在動搖著我國社會政治基礎,必須予以高度重視。
改革遭遇非議是近兩年的壹個普遍現象。在主要的改革領域中,國企改革、醫療體制改革、住房制度改革、股市改革、教育產業化改革倍受批評。從洶湧的輿論浪潮來看,對國有企業改革的批評首當其沖。由於牽涉到數千萬國有企業職工的就業與失業、牽涉到貧困的弱勢群體的利益保護、同時又涉及是否有官商勾結瓜分國有資產、涉及是否改變中國社會主義性質、涉及到是否損害工人階級主體地位與政權性質、涉及了關於貧富懸殊、兩極分化的道德評判,因而處於焦點狀態。要求重估改革、反思改革的呼聲不絕於耳,有的甚至於要求終止中國的整體改革。
2005年7月29日,顧雛軍和他的助手被司法部門拘押,為起於2004年的“郎顧之爭”畫上了壹個並不圓滿的句號,同時更被壹部分社會群體理解為中國的國企改革的失敗。而在此之前的2004年10月,由權威研究單位撰寫“科龍二十年發展與中國企業改革報告”研究報告將科龍譽為中國企業改革的典型。典型的坍塌與代表人物的入獄,國資委全面叫停國企MBO,全面檢查國有資產流失情況,有關人士關於“國資流失已經成為普遍現象”、“郎鹹平教授不要光提出問題,還要提出解決問題的方法”的的答詞等深為社會垢病。而此間媒體輿論與網絡新聞揭露出數十起國有資產在產權改革中被巧取豪奪的案例,國企產權改革中問題被上升到整體層面的改革,其合法性在輿論與道義上已經倍受爭議。此外,股市改革、醫療體制改革、教育體制改革等,也廣泛涉及眾多民眾的切身利益,這就很容易使人對於改革整體上提出質疑與聲討。而這些質疑與聲討背後,其所指向的,無壹例外是改革的合法性與正當性依據。改革的“***識”似乎越來越少,而質疑改革的理由似乎越來越多,改革在困難中壓力越來越大,步伐越來越慢,以至難以繼續深化和推進。在這個意義上說,中國改革已經到了十字路口,重建改革的合法性,特別是重建國有企業改革的合法性與正當性已經迫在眉睫。
國企改革是黨和政府推行的重大改革之壹,是切合社會實際的、符合經濟規律的重大舉措,是審時度勢的、創新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結束計劃經濟體制遺留問題的正確選擇。改革取得了巨大的成功與階段性的成果舉世公認。然而,近兩年來對國企改革的非議影響很大,改革的理論與改革的力量屢處下風。把改革中的問題說成是改革的問題不容忽視,把改革措施說成是受國外新自由主義理論的指導更是不能聽之任之,把改革中的失誤與社會主義前途聯系起來的現象更是需要提高警惕。當務之急,對改革的許多問題需要重新審視,用廣泛的事實與深入的理論說明改革的合法性與正當性,進而提出解決問題的方法與路徑,推動進壹步的改革,才能避免改革前功盡棄,才能重新贏得社會對改革的支持與信任,為下壹步的改革提供較好的輿論氛圍、技術方案、操作思路與精神準備,這顯然非常有益,也十分必要。
第壹部分:建國以來前三十年國有企業制度的回顧
壹、國有企業的來源
我國國有企業的主要來源有四:壹是解放區的公營企業,包括軍工企業和服務於百姓的貿易企業,二是沒收官僚資本主義的企業,三是沒收敵偽工業(包括帝國主義在中國的企業,偽滿和汪偽政權的企業)。建國以後,上述的企業首先成為國有企業,後來又加上了通過贖買回來的由民族工商業資本形成的國有企業。國有企業即國家所有制工業,負有保證國家財政支出的任務,因此,生產銷售按照計劃上報,然後在獲得後安排生產與組織分配及銷售,民品多少,軍品多少,售價多少,毛利多少,上交多少,均有細致的安排。企業歸屬於各級人民政府統壹管理,保證人民群眾和軍隊、政府的基本支出和需要,因此企業不是自主的經營實體,是政府的直屬機構。國有經濟是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
二、國有企業在文革前十七年的情況與體制形成過程
1951年12月,中***中央就國營企業領導制度問題,批轉《中***中央東北局關於黨對國營企業領導的決議》,明確黨管工業,在黨委領導下實行廠長執行負責制。1958年大躍進以後,全面實行黨的第壹書記抓工業,1960年開始實行黨委統壹領導下的廠長負責制;1966年以後的文革十年,經歷了三個階段:壹是造反群眾領導企業階段,二是革命委員會管理階段,三是軍隊介入企業,實行軍管會、軍宣隊管理階段。到1972年8月,部隊返回,國有企業重新回到原有黨委領導下的廠長負責制下管理。文革期間實行壹元化領導,無所謂經濟工作,企業實際上是壹個政治工作組織。1976年文革結束以後,企業從政治組織再次恢復為生產性組織。
1978年4月,中央頒發了《關於加快工業發展的若幹問題的決定》,明確企業實行黨委領導、廠長負責,增加總工程師制度與職代會制度。
三、國有企業在改革開放後到黨的十四大以前的發展與改革進程
黨的十壹屆三中全會後,從1979年開始,國有企業的改革逐步啟動,中***中央下發了《關於擴大國營工業企業經營管理自主權的若幹規定》,1980年,根據中央精神,國家經委、全國總工會、中國社科院等有關部門對壹批工業企業進行領導體制改革的試點。1982年元月,中***中央、國務院頒發了《國營工廠廠長工作條例》,雖然依然是黨委領導,但是在實行黨政分工體現了廠長責權利方面的統壹,從而逐步為實行廠長負責制作了準備。1982年5月,中***中央頒發了《中國***產黨工業企業基層組織工作暫行條例》,明確企業黨委是企業的領導核心,實行黨委領導下的廠長負責制與職工代表大會制,廠長行政指揮權與黨委集體領導、職工民主管理是企業的三項原則。
1981-1982,全面推行工業經濟責任制,主要是分配上實行利潤留成,盈虧包幹,以稅代利,自負盈虧。1982年開始提出企業領導幹部的革命化、年輕化、知識化、專業化,解決多少年來長期存在的領導班子年齡偏大、人員偏多,文化偏低,專業人員偏少的狀況,並且進行了初步的調整。1984年5月,六屆人大二次會議的政府工作報告上宣布,國營企業將逐步實行廠長負責制。
1984年10月,中***中央召開了十二屆三中全會,《中***中央關於經濟體制改革的決定》公布。提出:增強企業活力,特別是增強全民所有制大中型企業的活力,是經濟體制改革的中心環節。明確中國現階段的經濟是在公有制基礎上的有計劃的商品經濟。決定對政府與企業關系進行界定,各級政府原則上不再經營企業。
1984年11月在少數大中型企業實行股份制試點。全國第壹家股份制試點企業是上海飛樂音響(資訊 行情 論壇)公司。
1986年全國部分城市進行經濟承包責任制試點的基礎上,1987年5月,國務院決定在全國普遍推廣承包經營責任制。
1988年,為規範國營工業企業的承包經營責任制,這年2月,國務院公
布了《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承包經營責任制暫行條例》,實行包死基數、確保上交、超收多留、欠收自補的原則。企業承包者的年收入,視企業完成承包經營責任制情況,可高於本企業職工的年平均收入的1-3倍,甚至於更多。在此期間,國家先後在多個領域進行了壹系列改革。 這些改革主要有:縮小指令性計劃,擴大市場調節計劃;采取調放結合、以放為主的價格改方針;改革統收統支的體制,主要是利改稅和撥改貸;建立金融市場,首先開辦深圳與上海兩個證交所;推進勞動、工資和社會化保障制度方面的改革,主要是養老保險制度開始全面推開,待業保險開始試行;工資總額與效益掛鉤上下浮動;國有資產的管理與改革開始起步,清產核資,產權界定,產權登記。
四、黨的十四大以後的國有企業改革與發展情況
1992年以後,國家嘗試為國有企業改革註入了新的活力。1993年11月,中***十四大召開,出臺《中***中央關於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幹問題的決定》,確立在中國全面建立市場經濟的制度。對國有企業進行全面改革,壹是抓大放小,抓好壹批大中型企業,對壹般小型企業要進壹步放開搞活。二是建立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將現有企業改組成權責分明,管理科學,激勵與約束機制相結合的內部管理體制。企業依法自主經營、自負盈虧。三是建立現代企業制度試點和發展股份制企業,理順企業產權關系,探索政企分開,解決試點企業的富余人員的問題,發展並規範各種勞動就業中介組織,在國有企業改革的路上邁進了壹大步。
1993年12月29日國務院出臺了《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條例》,1994年8月4日,國務院出臺了《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別規定》。這兩大具有重要歷史意義的文件出臺,使得中國開始有了上市公司與股票市場,中國的股權分置及上市公司與股民的權益之爭也從此開始。
1996年6月24日,國務院原則上同意了國家經貿委等9部委《關於在若幹城市進行企業“優化資本結構”試點的請示》,從此以後,下崗再就業,成為中國國有企業改革壹個重要特征。在領導體制方面,企業推行公司化制度,開始建立董事會、黨委會、監事會與總經理的馬車機制。
1997年1月,中***中央發出《關於進壹步加強和改進國有企業黨的建設工
作的通知》,強調要求選配好黨委書記、廠長經理和董事長,黨委書記與董事長可由1人擔任,黨委書記和董事長分開配備的,可交叉任副手。
1999年,國家決定重點抓好1000家國有企業,使其發揮經濟發展的骨幹作用。
同時,在全國全面推進改革的兩類***九大措施,兩類措施是指是改變所有制的和不改變所有制的措施;九大措施別是:吸收壹定外來資金組建有限責任公司;二是改建為股份合作制;三是鼓勵跨行業、跨地區兼並;四是在不變更企業所有制的前提下,允許企業通過出租、承包方法進行經營活動;五是通過公開競價,有償轉讓企業股份;六是鼓勵中小型企業引資嫁接改造;七是對長期虧損、扭虧無望的企業依法實施破產,清償債務;八是管理混亂、經營不好的企業委托實力較強的企業去進行托管;九是原有企業經營管理情況好的,可繼續保持原有企業模式,加強管理,提高企業效益。
2000年開始,對全國的國有企業改革實行分類指導,對陷入困境的老企業通過出售壹塊、盤活壹塊、加強壹塊;退二進三,出城入鄉等多種改革措施;國有企業產權改革的進度越來越快。地方中小型國有企業改革走在前列,這些企業中的大多數由於長期以來的貸款過多、虧損過多,已經成為當地財政與銀行發展的巨大壓力。改革使地方財政甩掉包袱,對銀行來說也有盤活資金有積極作用。
五、與國有企業發展過程同步互動的三資企業、鄉鎮企業與個體私營企業作用回顧
回顧改革開放以來的27年國有企業發展與改革歷程,應該與中國經濟領域的全方位開放與發展結合起來。壹是我國實行的對外開放制度。1980年開始建立的經濟特區制度,當年8月26日深圳特區成立,此後其它三個特區相繼成立。由此而來的是中外合資、合作企業與三來壹補企業廣泛發展。1984年國務院批準了14個沿海開放城市,1986年把長三角、珠三角與閩南廈漳泉三角地區辟為經濟開放區,1987年海南成了中國第5個經濟特區,1990開放開發上海浦東新區,此後又有沿江、沿海內陸等多個城市與地區對外開放。對外開放與開發促進了中國經濟的巨大發展,同時在經濟互動的過程中,三資企業的技術優勢、管理優勢、規模優勢與品牌優勢不斷持續地沖擊著中國國有企業,擴大著國內與國外的兩個市場,中國的國有企業在競爭中遇到越來越大的壓力。
回顧改革開放以來的27年國有企業發展與改革歷程,應該與中國廣大農村的鄉鎮企業發展與改革結合起來。鄉鎮企業主要來源於文革期間的集體工業。文革結束以後,它們的生產計劃不納入國家計劃,在能源供應上不能與國營企業壹視同仁,原料分配的調節價格與電價高於國營企業,因此鄉鎮企業必須率先走向市場。鄉鎮企業發展中的困難決定著它率先成為改革的對象,改革體制、優化產品結構與產業結構,發展民營、承包經營,或出售給個人或企業職工,鄉鎮企業的改革成為鄉鎮企業成長壯大的動力。壹批鄉鎮企業在虧損或經營不善的情況下轉制成為個體私營企業。自籌資金,自找原料,自己開辟產品銷路,決定著它們壹開始就在尋找產品與市場的空間發展自己,體制的靈活性是企業的生命力。鄉鎮企業在競爭中,在市場全面擴大的同時,運用低成本的勞動力的優勢、營銷手段靈活的優勢得到了較快的發展。與之相比,國有企業的發展成績與問題並存,特別是體制的拖累使得企業嚴重受挫。
回顧改革開放以來的27年國有企業發展與改革歷程,應該與中國的個體私營經濟的發展結合起來。個體私營企業來源於沒有固定職業但有壹技之長的人員、來源於鄉鎮企業倒閉後自謀出路的職工、來源於效益較差的原有街道企業、來源於無法實現首次就業的其它各類人員。個體私營企業誕生時,貿易型為主,生產企業相對較少。生產企業中大部分機器簡陋,勞動條件差,有活就幹,沒活就散,完全是市場調節的壹種狀態,企業是能人巧匠當家。它的出身決定著它沒有地位、沒有保障,只能背水壹戰,企業必須實行按勞取酬、按訂單取酬的勞動制度,決定了它們更要牢牢不忘發展自己,從其它企業不顧及的邊角領域,從極其微利的小產品做起,逐步發展壯大,提高產品檔次與規模。在生存與發展的競爭中,個體私營企業終於脫穎而出,成為我國社會主義經濟領域的重要組成部分。相比之下,國有企業的發展速度與發展質量遠遠落後於個體私營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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