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類保險的參保人數為當年6月社會保險費申報表中各類保險的參保人數。
2、單位繳費基數,應在社會保險申報表中累計工資總額從1增加到12。
3.本期實際繳納金額為當年6月1日至6月12日的社會保險費總額(不含補繳金額和滯納金金額)。
4.單位累計欠費應為單位申報成功未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只填本金,不包括滯納金)。
5.社保基數,全稱社會保險基數,是指壹個社保年度內職工社會保險繳費的基準值。該數值根據上壹年度6月1至2月1的職工月平均收入確定,反映職工平均工資水平。社會保險基數是計算用人單位及其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和職工社會保險待遇的重要依據,具有重要的經濟和社會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