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據政府行為的法律授權性和人民行為的法律保護性這壹憲政的基本原理,政府行為是“法無授權即為禁止”,因此,政府行為從始至終都有義務拿出證據證明自己是合法的,人們在獲得足以排除政府責任的證據之前,都有權朝結論不利於政府的方面猜測,相應的證據效果就是對政府“惡意推定,無合法證據即為違法”,對人民則反之,這就是我以前壹直常用的那十六字的來源:
“惡猜公權,善待私權;寧枉公權,不冤公民。”
作者:清風子
來源:知乎
著作權歸作者所有。商業轉載請聯系作者獲得授權,非商業轉載請註明出處。
摘要:
根據政府行為的法律授權性和人民行為的法律保護性這壹憲政的基本原理,政府行為是“法無授權即為禁止”,因此,政府行為從始至終都有義務拿出證據證明自己是合法的,人們在獲得足以排除政府責任的證據之前,都有權朝結論不利於政府的方面猜測,相應的證據效果就是對政府“惡意推定,無合法證據即為違法”,對人民則反之,這就是我以前壹直常用的那十六字的來源:
“惡猜公權,善待私權;寧枉公權,不冤公民。”
作者:清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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