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嚴(?-234),後改名李平,字正方,南陽(治今河南南陽)人。三國時期蜀漢重臣,與諸葛亮同為劉備臨終前的托孤之臣。公元231年,蜀軍北伐時,李嚴延誤押運糧草,為推卸責任而阻撓諸葛亮的北伐,使諸葛亮不得不退兵,因而獲罪,被廢為平民,遷徙到梓潼郡(治今四川梓潼)。公元234年,諸葛亮病逝,李嚴得知這個消息後,認為以後再也不會有人能夠起用自己了,因此心懷激憤而病死。
籍貫:[荊州]南陽[今河南南陽]
官至:尚書令、中都護、驃騎將軍、都鄉侯
相關人物:劉表、劉璋、劉備、諸葛亮、費觀、孟達、陳震
曾效力過的勢力:蜀漢、劉表|劉琮劉焉|、劉璋
又名:李平
死於:建興十二年(公元234年),抱病而死。
人物簡介
李嚴字正方,南陽人。少為郡職吏,以才幹稱,早年任職於荊州牧劉表麾下。曹操南征荊州時,李嚴當時擔任秭歸縣令,於是流亡入蜀,投入益州牧劉璋麾下,被任命為成都縣令,因為是能於政事而頗有名聲。建安十八年,劉備在涪城擊敗了劉璋派來阻擊的軍隊,順勢進軍綿竹關,劉璋臨時任命李嚴為護軍,與參軍負責於綿竹抵抗劉備。不料李嚴卻在陣前倒戈,率眾投降,被劉備拜為裨將軍。劉備攻取益州後,李嚴被任命為犍為太守、興業將軍。此前,益州法紀松弛,德政不舉,威刑不肅。劉備於是命軍師將軍諸葛亮、蜀郡太守法正、昭文將軍伊籍、左將軍西曹掾劉巴與李嚴五人壹起制定《蜀科》,後來成為了蜀漢的法律體系的基礎。
建安二十三年,劉備率大軍在漢中交戰正酣,蜀中盜賊馬秦、高勝等在V聚眾數萬造反,攻占資中縣。當時蜀中大部分兵力民力都前往支援漢中前線,李嚴無法調集別處的軍隊,於是只率領著犍為郡五千士卒討伐反叛,成功地消滅了叛軍。不久後,越`郡夷帥高定率軍圍攻新道縣,李嚴前往解圍,高定被擊敗後逃走。劉備於是加封李嚴為輔漢將軍,領郡如故。章武二年,先主劉備召李嚴到永安宮,拜其為尚書令,輔助丞相諸葛亮處理國政。章武三年,劉備駕崩前命李嚴與諸葛亮壹起受遺詔輔佐少主,委任李嚴為中都護,統內外軍事,留鎮永安,地位僅次於諸葛亮。
建興元年,李嚴受封為都鄉侯,假節,加光祿勛。此前,南中大姓雍]在益州郡作亂,李嚴寫了六張紙的書信給雍],向他曉以利害,但雍]不聽,依舊煽動南中叛亂,後諸葛亮只得率軍平定南中。
建興四年,李嚴轉為前將軍。由於諸葛亮率軍進駐從漢中,李嚴被委以管理後方事務,於是移屯江州(今重慶市壹帶),留下護軍陳到駐永安,江州、永安等地軍政皆歸屬李嚴負責。當時李嚴寫信給先前叛將、曹魏新城太守孟達,勸其反戈壹擊,回歸蜀漢,信中說:“吾與孔明俱受寄,憂深責重,思得良伴。”(我與孔明都受到先帝的托付,憂慮重重、責任艱巨,所以想找到復興大業的良伴)諸葛亮後來也寫信個孟達,信中曾言道:“部分如流,趨舍罔滯,正方性也。”(處理事務像流水般迅速而又條理,決定重大事項的取舍時毫不猶豫,這就是李正方的性格啊)可見李嚴的才能當時還是很被諸葛亮看重的。但李嚴性情孤傲,難以與人相處,在任犍為太守期間曾因遷移郡治官邸壹事與持反對態度的郡功曹楊洪爭執,楊洪壹氣之下主動辭職引退。都督江州後,又與屬下牙門將王沖發生摩擦,王沖自知為李嚴所疾恨,懼怕因此被誣陷罪名而叛逃降魏。李嚴自視甚高,護軍輔匡等年齡與地位與李嚴差不多,但李嚴卻不願主動與他們來往。
諸葛亮在漢中秣馬厲兵,準備發兵伐魏,於是想調李嚴率軍鎮守漢中,但李嚴想盡辦法推脫不去,卻要求劃分五個郡作為巴州,讓他擔任巴州刺史,諸葛亮沒有答應。此前又曾勸諸葛亮應該受九錫,慫恿諸葛亮進爵稱王,被諸葛亮加以駁斥。二人由此不睦,逐漸形合影離。李嚴的同鄉尚書令陳震出使東吳前,私下裏對諸葛亮說“李正方腹中有鱗甲”,暗示李嚴心術不正,可能會制造事端。諸葛亮以“大事未定,漢室傾危,伐平之短,莫若褒之”,認為自己與李嚴還是可以相忍為國、並肩合作的。
建興八年,曹魏大司馬曹真發兵三路伐蜀,諸葛亮準備遣軍西入隴右武威擊退曹魏偏師。為加強漢中防務,遂要求李嚴率二萬人趕赴漢中阻擊敵軍。李嚴不滿被調離江州,在私下傳言說司馬懿等已經設置了官署職位來誘降他,諸葛亮知其意,於是上表遷李嚴為驃騎將軍,又表其子李豐接替督主江州防務,李嚴這才願意北上漢中。諸葛亮命李嚴以中都護署丞相府事務。李嚴改名為李平。
建興九年春,諸葛亮第四次率軍北伐,李嚴在漢中負責後勤補給。夏末之時,李嚴遣參軍狐忠、督軍成O前往面見諸葛亮,稱由於連天大雨,運糧不繼,勸說諸葛亮撤軍,諸葛亮無可奈何,只得聽取他的意見退兵。李嚴見諸葛亮要退兵,便故作驚訝,向眾人表示“軍糧饒足,何以便歸”,希望以此推卸自己運糧不力之責,制造輿論顯示諸葛亮在軍糧饒足的情況下因不能在前線取勝而退兵的過錯。隨後諸葛亮大軍退至木門道,成功設伏射殺了追趕而來的魏軍將領張A。李嚴見勢,乃上表後主劉禪,說“軍偽退,欲以誘賊與戰”,意圖掩飾諸葛亮無故退兵的原因,防止朝廷追問。諸葛亮知道李嚴欺上瞞下的行為後,認為李嚴“橫造無端,危恥不辦,迷罔上下”,決定要追究其罪責。李嚴畏懼,“自度奸露,嫌心遂生”,聽聞諸葛亮大軍快要還至西鄉時,遂擅離職守,托疾退往沮、漳壹帶,甚至想幹脆退還至南方的江陽,使諸葛亮壹時鞭長莫及,最終在參軍狐忠多次勸諫下才打消了此念。諸葛亮回到漢中後,出具李嚴前後手筆書疏,向眾人表明其罪責。李嚴無語辯解,知道鑄成大錯,只好服罪認錯。諸葛亮認為“社稷多難”之際,不能姑息養奸,“以危大業”。乃與群臣聯名上表彈劾,要求將其罷黜。李嚴遂被撤職削爵,後安置於梓潼郡,但依然“奴婢賓客百數十人”,“方之氣類,猶為上家”。李嚴被廢為庶民後,諸葛亮仍然起用其子李豐為丞相府從事中郎兼參軍,與蔣琬壹起執事。諸葛亮還寫信給李豐,要求他“寬慰都護(李嚴),勤追前闕”,勸其父反思過錯,則“否可復通,逝可復還也”,表示李嚴日後仍會有還朝復職的機會。李嚴於是經常希望諸葛亮能寬恕他,恢復自己的官職,讓他改過自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