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線查詢:很多地區的法院、檢察院或公安機關都提供了在線查詢系統,通過輸入案件編號或當事人信息,可以查詢案件的最新進度。
電話查詢:可以致電立案機關的咨詢電話,提供相關信息後,工作人員會告知案件的進度。
現場查詢:直接前往立案機關,攜帶有效身份證件和案件相關材料,向工作人員咨詢案件進度。
立案需要提供以下基本材料:
起訴狀:正本壹份,並按照被告人數提供相應的副本。
原告身份證明:原告是自然人的,應提供本人身份證復印件。
被告身份信息:被告是自然人的,原告應提供被告身份證復印件或其他身份證明材料。
證據材料:證據材料可以是書證、物證、證人證言、視聽資料、電子數據等,能夠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
訴訟費:原告在立案時應按照相關規定繳納訴訟費用。
綜上所述,查詢已經立案的案件進度,可以通過在線查詢、電話查詢或現場查詢等方式進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壹百壹十二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對於報案、控告、舉報和自首的材料,應當按照管轄範圍,迅速進行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應當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不予立案,並且將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請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