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ing的過去式是brought,過去分詞是brought。bring,英文單詞,動詞、名詞,作動詞時意為“拿來;帶來;促使;引起;使某人處於某種情況或境地”,作名詞時意為“人名;(英、瑞典)布林”。
過去式(past tense)是英語語法的壹種,表示過去某個時間裏發生的動作或狀態。壹般過去式的動詞通常用動詞原形的過去式形式來表示,而動詞的過去式是在動詞原形的基礎上變化的。動詞的過去式可分為規則動詞和不規則動詞。
定義:⒈過去發生的而已經結束的動作需要用壹般過去式來表示。⒉表示過去某個時間裏發生的動作或狀態。過去時態表示行為、動作和狀態在各種時間條件下的動詞形式。過去時態結構是指過去時態下的動詞形式的語法構成。
動詞變化規則:
壹般動詞直接加-ed,例如:look-looked;
以啞e結尾的動詞直接加-d,例如:dance-danced;
輔音字母加y結尾的,變y為i再加ed,例如:study-studied;
以重讀閉音節結尾,末尾只有壹個輔音字母,雙寫這個輔音字母加-ed,例如:skip-skipped;
以c結尾的動詞,要變c為ck,再加-ed;
以l結尾的動詞,若以非重讀音節結尾,則末尾的字母雙寫與不雙寫均可。其中不雙寫的是美式拼寫。例如:travel-travelled/traveled(美);
部分以-p結尾的動詞同樣遵循第6條,這類詞多由"前綴+名詞"構成。例如:worship-worshipped/worshiped(美)、handicap-handicapped/handicaped(美)。
註:英語26個字母中,除了a,e,i,o,u 這幾個元音字母外,其他都是輔音字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