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第壹條,嚴禁使用公款購買各類酒類飲品,除外事接待外,公務接待、商務接待壹律禁止飲酒和含酒精飲料。第二條,嚴禁違規出入私人會所和設在住宅小區、歷史建築、風景區內等具有私人會所性質的隱蔽場所,組織、參加“壹桌餐”等隱秘聚會。第三條,嚴禁超標準配備、使用辦公用房,在辦公用房整改中“假合署”“設暗門”、閑置浪費等。辦公用房有具體的標準,每個機關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要嚴格對照《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標準》開展自查,不符合要求的要立即整改。第四條,嚴禁私車公養,以私車公用為名報銷車輛保險、維修、加油等費用,收受、索要管理服務對象、下屬單位或其他單位加油卡。第五條,嚴禁借公務差旅之機旅遊,打著單位集體活動、職工療養休養、培訓、研討、招商等“幌子”變相公款旅遊,由下屬單位、相關利益單位、管理服務對象支付旅遊費用。第六條,嚴禁自行出臺政策發放工資津貼補貼,超過規定標準、範圍發放工資津貼補貼,以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商業預付卡等形式發放工資津貼補貼。第七條,嚴禁違規收送禮品、禮金、消費卡等財物,通過電子禮品卡、電子紅包、快遞等隱蔽方式收送禮品禮金。本條禁令通過設定“禁區”,幫助黨員幹部劃清人情與法紀的界限,推動形成“親”“清”政商關系、清清爽爽人際關系,引導黨員幹部在各種名目的紅包、禮品、禮金、消費卡等面前,保持足夠定力,不能拿的堅決不拿。第八條,嚴禁大辦婚喪喜慶、鋪張浪費,分批次、分地點、變換身份等方式化整為零、變相操辦。不得邀請親屬以外人員參加生日宴、升學宴。
法律依據:《中***中央政治局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的實施細則》
壹、改進調查研究 1.註重實際效果。安排中央政治局委員(含中央政治局常委,下同)到基層調研要緊緊圍調研主題,實事求是地安排考查內容,為領導同誌深入基層、深入群眾、深入實際創造條件,既要到工作開展好的地方去總結經驗,更要到困難較多、情況復雜、矛盾尖銳的地方去調研解決問題。在考察點上,要使領導同誌有更多的自主活動,力求準確、全面、深入了解情況,防止調研工作走形式、走過場。中央政治局常委可結合分管工作聽取省(自治區、直轄市)工作匯報,壹般不召開全省(自治區、直轄市)性工作匯報會和由省級幾個領導班子成員參加的會議。各考察點現場要真實,不能為迎接考察裝修布置,更不能弄虛作假。匯報工作時要講真話、報實情。
2.減少陪同人員。中央政治局常委到地方考察調研,陪同的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部門負責同誌不超過5人,省(自治區、直轄市)陪同的負責同誌不超過3人;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員到地方考察調研時,陪同的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部門負責同誌不超過2人,省(自治區、直轄市)由1位負責同誌陪同,省(自治區、直轄市)主要負責同誌可不陪同。中央政治局委員到地方考察調研,不搞層層多人陪同,市(地、州、盟)、縣(市、區、旗)只安排1位負責同誌陪同;考察企事業單位和條條管理部門時,其在異地的上級單位和主管部門的負責同誌不到現場陪同。
3.簡化接待工作。中央政治局委員在地方考察調研期間,不張貼懸掛橫幅標語,不安排群眾迎送,不鋪設迎賓地毯,不擺放花草,不組織專場文藝表演,不安排超規格套房,壹般不安排接見合影,不贈送各類紀念品或土特產,不安排宴請,不上高檔菜肴,自助餐也要註意節儉。除工作需要外,不安排中央政治局委員到名勝古跡、風景區參觀。中央政治局常委外出考察時根據工作需要可由空軍安排飛機,也可乘坐民航飛機;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員外出考察乘坐民航班機,如有特殊情況需要乘坐空軍飛機,須經中央辦公廳報中央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