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族企業中,家族成員所有權與控制權兩權合壹,家族成員既參與企業經營管理,又參與剩余索取權的分配,所以家族式企業中的家族成員有動力經營好企業,這使得面臨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的可能性大大降低。同時家族企業中家族成員之間形成了壹個小型的團體,團體內部由於經常在壹起溝通交流,使得內部成員的信息不對稱性以及成員間的協調成本大為降低。不僅如此,由於血緣關系的維系,家族成員對家族高度的認同感和壹體感,使其對家族產生了壹種神聖的責任,這使得家族成員為家族企業工作都是“各盡所能,各取所需”,不計較自己付出的勞動和獲得的報酬是否處於合理的比例關系,從而使企業成員間的交易費用大大降低。
另外,在家族群體內部還有壹種選擇性刺激制度,即家族成員必須努力為家族的發展而奮鬥,如果某個成員出現道德風險和逆向選擇,他就可能會被族長開出族籍。在這種壓力下家族企業中的家族成員壹般都會比較自覺,為家族企業也是為家族的發展而努力工作。在信息不對稱狀況減弱和選擇性刺激制度下,家族企業中的家族成員與企業簽訂契約的交易費用大大降低,而且由於家族成員具有***同的價值觀和倫理觀念以及他們之間存在著家族性的默契,所以企業主對員工的監督成本也很低。正是由於交易費用的降低,使得家族企業這種組織形式在壹定的環境下能體現出相對其它組織形式的優勢,這也是家族企業能普遍存在和頑強成長的主要原因。 [編輯本段]家族企業的內在缺陷 與這些先天優勢相生伴隨的是家族企業的特殊性也導致了諸多內在缺陷。這些內在缺陷是由家族企業的特殊性所決定的,依附於這種特殊性而生。當家族企業需要進壹步做大做強時,這些缺陷便成為企業發展的禁錮,障礙企業的可持續發展。下面我們對家族企業根本性的內在缺陷進行分析。
1.人才瓶頸
企業發展都有壹個從小到大的過程。家族企業創業初期,企業規模小,其核心成員基本上都是以血緣、親緣為紐帶的家族成員,創業者作為核心擁有天然的家長權威,依靠家長權威的家族式管理即可保證家族企業順利運轉,甚至可以“邊吃晚飯邊開董事會”。同時,家族企業在發展初期,能夠提供的剩余索取權和剩余控制權總量相對較小,也就是企業應得權利供給較少。此種狀況下家族企業內部各方為分享利益成果、爭取應得權利的矛盾沖突不會太尖銳,強調家長權威、親情原則的家庭倫理能有效協調家族成員的利益矛盾。這壹階段企業相對稀缺的是貨幣資本而不是人力資本,對管理的要求也不高。而隨著企業的發展:
壹方面,企業規模的快速擴張導致企業對人力資本數量需求的大幅提高,而家族成員群體供給速度在人口自然增長率的影響下,壹般會遠遠低於企業對人力資本需求的速度;
另壹方面,由於企業規模的擴張,管理的復雜化,導致企業對高級人力資本需求的增多,而對於家族成員群體而言,高級人力資本要素擁有者要受到人才成長的概率等因素的影響,在家族成員這個小規模群體內,這種人才出產的概率極低,因此從質上看,家族成員群體也很難保證對人力資本的供給。
從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家族企業的發展過程中必然會遭遇人才瓶頸。
2.缺乏良好的企業文化
企業文化是企業的基本價值觀和行為規範,是企業倡導、信奉同時必須付諸實踐的的價值理念,也是企業永續經營、充滿活力的內在源泉。其主要內容是企業的制度安排和戰略選擇,企業有什麽樣的制度安排,有什麽樣的戰略選擇,就有什麽樣的企業文化。而在家族企業中,權力往往集中在以創業者為核心的家族成員手中,這種極權的決策體系缺乏有效的監督、反饋和制約機制,不利於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容易造成決策失誤,這是壹種制度安排上的缺陷。
同時,在另壹重要環節——人才的選拔上家族企業遵循的往往是特殊主義原則,而不是普遍主義原則。所謂普遍主義原則是指選聘人才壹般以能力為主,人事任免遵循制度化的人力資源管理方法。而家族企業多采取以血緣為中心的用人制度,即堅持以血緣關系第壹,其次才會考慮能力。對家族成員采取特殊主義原則,而對非家族成員采取普遍主義原則,往往是家族企業的通病。這些行為背離了基本的公平原則,不僅嚴重挫傷非家族成員的積極性,而且使家族成員喪失提高素質的動力和壓力,難以形成有效的激勵約束機制。在這種特殊主義原則的指導下,人力資源得不到優化配置,合理的人才結構更是無從談起。 [編輯本段]家族企業可持續發展的路徑選擇 關於家族企業的演變路徑和發展趨勢,國內外學者進行了饒有興致的研究,並且提出了不同的看法。概括而言,基本上有如下觀點:1、家族企業的發展是沿著家庭式企業—企業家族化-家族企業化-經理式企業的路徑演進的;2、家族企業的發展是沿著原始企業-家族式企業-公眾公司的路徑演進的;3、家族企業的發展是沿著家族企業-合夥制企業-股份制企業的路徑演進的;4、家族企業的發展是以家庭式企業-純家族式企業-準家族制企業-混和家族制企業-公眾公司的路徑演進的。在具體的變遷路徑上,大家的看法雖然有所不同,但基本上都認為家族企業的發展是沿著家庭式企業-企業家族化-家族企業化-公眾公司這壹路徑演進的,而且對最終的演進結果,已達成了壹個***識,即家族企業最終必然演進為公眾公司。我們可以從實踐和理論兩個方面來進行考證。
從現實情況來看,全球範圍內尤其是西方發達市場經濟國家的家族型經營的發展表現出如下趨勢:1、所有權和經營者分離。隨著企業規模的擴大,企業競爭的加劇,家庭和家族觀念的轉變,以及經理階層的興起,家族型經營難以適應後工業社會的發展而退出歷史舞臺。那些股份較大的家族只能間接地影響企業的決策,企業的經營權落到管理專家們的手中,企業的兩權分離從根本上動搖家族型經營的基礎。IBM、福特、殼牌、摩托羅拉等西方的老牌家族企業都因為主動適應這種趨勢而得以繼續發展。2、泛家族主義管理的盛行。家長式的管理將在家族企業中消失,但企業的家庭主義色彩仍然被保持和發揚。西方提倡帶有家庭主義色彩的團隊精神,在東方的日本,封建效忠主義和家族恩情主義的家長式管理正在被命運***同體平等主義的經營所取代,員工和經理壹樣是企業大家族中平等的壹員。3、家族企業進壹步社會化。家族企業通過向社會發行股票和債券,向內部員工轉讓股份,向社會公益事業投資,使企業的所有權進壹步社會化,企業的社會化在其經營宗旨上表現為更加強調企業的社會責任。
以日本松下電器公司為例,公司的發展過程是松下幸之助個人股權比例不斷下降和稀釋的過程,從企業之初的100%下降到1950年的43%,1955年的20%,而1975年更猛降到2.9%,使松下企業的發展突破了個人和家族的局限,保證了企業的持續穩定發展。縱觀歐美發達國家的家族企業,存活下來並發展壯大的絕大部分都成了公眾公司。福特、杜邦、柯達、通用電氣、摩托羅拉、迪斯尼,這些成為著名跨國公司的家族企業更是如此。其殊途同歸之路就是家族企業發展方向的最好說明,也是對上述結論的有力實證。
家族企業要想在不斷變化的市場環境中生存下來並發展壯大,終將演化為公眾公司,這並不是由創業者或其繼承者的個人意誌所決定的。從主觀意願來講,他們更不願意成為公眾公司,因為他們不想喪失企業的控制權。這種發展的必然是由家族企業生存的客觀環境所決定的。在日益開放的經濟形態和日趨激烈的市場競爭環境中,家族企業的內在缺陷逐步成為企業擴張的羈絆,制約了企業的生存和發展。適者生存,不適者淘汰,要想生存發展下去,變革自身,順應環境就成為唯壹出路。公眾公司則是現代企業制度的典範,家族企業向公眾公司過渡能有效完善其治理結構,變家族管理為職業管理,加強制度建設和強化制度效用,有效克服家族企業的人才和文化瓶頸兩大內在缺陷,適應經濟環境的變遷,避免被市場所淘汰而得以延續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