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規定適用的產品範圍是食品、食用農產品以及藥品等與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有關的產品。結合國務院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特別規定適用的產品範圍包括以下與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有關的產品:
1. 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
2. 食用農產品;
3. 化妝品;
4. 醫療器械、藥品;
5. 家用電器、兒童玩具、勞動防護用品、汽車配件、低壓電器、建築鋼材、人造板、扣件、電線電纜、燃氣器具;
6. 特種設備;
7. 危險化學品及其包裝物、容器;
8. 其他與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有關的產品。
特別規定適用的產品範圍是食品、食用農產品以及藥品等與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有關的產品。結合國務院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特別規定適用的產品範圍包括以下與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有關的產品:
1. 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
2. 食用農產品;
3. 化妝品;
4. 醫療器械、藥品;
5. 家用電器、兒童玩具、勞動防護用品、汽車配件、低壓電器、建築鋼材、人造板、扣件、電線電纜、燃氣器具;
6. 特種設備;
7. 危險化學品及其包裝物、容器;
8. 其他與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有關的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