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現代化建設總目標是在2025年基本實現稅收現代化,到2035年全面建成現代稅收制度。具體如下:
1、完善稅收制度。建立符合國際通行規則的現代稅制體系,推進稅種結構優化和稅率水平調整,提高稅收征管效率和公平性。
2、提高稅收征管水平。加強稅收信息化建設,推廣電子稅務局等便民措施,提高納稅人辦稅便利度;同時加強對高風險行業和企業的監管力度,打擊偷逃稅行為。
3、推進稅收法治化建設。加強稅務部門的執法能力建設,規範稅務執法行為,保障納稅人合法權益;同時加強稅收法律制度建設,完善相關法律法規體系。
4、提高稅收收入質量。通過優化稅收結構、完善征管機制等手段,提高稅收收入的穩定性和可持續性,為實現經濟持續健康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實現稅收現代化的措施
1、推進稅收制度改革,建立符合市場經濟要求的現代稅收體系。
2、提高稅收征管能力,加強稅務信息化建設,實現全流程無紙化辦稅。
3、優化稅收營商環境,簡化納稅流程,降低企業成本,促進經濟發展。
4、強化稅收征管能力,提高稅務機關的執法能力和服務水平,加強風險防控和監測預警機制建設。
5、推動國際稅收合作,積極參與全球稅收治理體系的建設和改革,加強與其他國家和地區的稅收合作與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