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皇室爵位分為十二個等級,各等級名字如下:
1、第壹級:和碩親王
2、第二級:多羅郡王
3、第三級:多羅貝勒
4、第四級:固山貝子
5、第五級:鎮國公
6、第六級:輔國公
7、第七級:不入八分鎮國公
8、第八級:不入八分輔國公
9、第九級:鎮國將軍
10、第十級:輔國將軍
11、第十壹級:奉國將軍
12、第十二級:奉恩將軍
爵位等級規定:親王的壹個兒子封為親王,其余兒子封為郡王。郡王的壹個兒子封為郡王,其余兒子子封為貝勒。貝勒之子封為貝子,貝子之子封鎮國公,鎮國公之子封輔國公,輔國公之子授三等鎮國將軍。
爵位世襲,分為降等世襲與世襲罔替。
降等世襲,即每承襲壹次要降壹級,但降級若幹次(親王降至鎮國公,郡王降至輔國公,貝勒降至不入八分鎮國公,貝子降至不入八分輔國公,鎮國公降至鎮國將軍,輔國公降至輔國將軍)後便不再遞降,以此爵傳世。
世襲罔替,即以原爵位承襲。例如大清十二家“鐵帽子王”。
以上內容參考:百度百科-親王
百度百科-清朝的“鐵帽子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