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屑置辯,漢語成語,拼音是bù xiè zhì biàn,意思是認為不值得分辯。出自魯迅《孔乙己》。
魯迅《孔乙己》:“孔乙己看著問他的人,顯出不屑置辯的神氣。”在《孔乙己》中說明孔乙己面對別人對自己訕笑偷書,嘲笑自己不識字還沒有特別難堪,甚至顯出“不屑置辯的神氣”面對別人奚落他沒有進學,他便如受奇恥大辱,難看之極,但又不願也無法辯解。
他自命清高,認為自己與短衣幫(即:勞動人民)不壹樣,是個讀書人,從排出九文大錢的“排”字就可看出。人們拿孔乙己偷書與沒有進學的傷疤來取笑,就是拿孔乙己的不幸和痛苦來取樂。
作者勾畫出這些人的麻木,冷漠,無聊的形象,反映了舊社會的科舉制度的迂腐。然而他自己也自欺欺人,這是孔乙己性格中最可笑,也是最悲哀之處。
擴展資料
反義詞:據理力爭
依據道理,竭力維護自己方面的權益、觀點等。
壹、拼音
據理力爭?[ jù lǐ lì zhēng ]?
二、出處
清·李寶嘉《文明小史》第三十八回:“外國人呢,固然得罪不起,實在下不去的地方,也該據理力爭。”
釋義:
外國人,當然得罪不起,實在是過不去的地方,也應該依據道理,竭力維護自己方面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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