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月個人所得稅稅率表為:
薪資範圍在1-5000元之間的,稅率為0%;
薪資範圍在5000-8000元之間的,稅率為3%;
薪資範圍在8000-17000元之間的,包括17000元,稅率為10%;
薪資範圍在17000-30000元之間的,包括30000元,稅率為20%;
薪資範圍在30000-40000元之間的,稅率為25%;
薪資範圍在40000-60000元之間的,稅率為30%;
薪資範圍在60000-85000元之間的,稅率為35%;
薪資範圍在85000元以上的,稅率為45%。
征稅範圍和稅率:哪些收入需要繳納個稅
但並非納稅人取得的任何收入都需要繳納個稅,在稅收上,只有應稅收入才需要交稅,用“應納稅所得”來表示。個稅的應納稅所得範圍主要包括:
1、綜合所得: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稅率適用3%-45%超額累進稅率綜上所述,2023年個人所得稅按月起征點為5000元,註意此處為實發工資減去專項附加扣除後的金額。
2、居民個人和非居民個人在取得綜合所得的時候,申報納稅處理不相同。對於居民納稅人,按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稅,對於非居民個人取得綜合所得,按月或按次分項計算個稅。
3、經營所得:常見的就是個體戶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取得的所得。
4、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比如常見的企業向自然人股東分紅,稅率為20%。
5、財產租賃所得:個人出租不動產、機器設備等取得的收入,稅率為20%。
6、財產轉讓所得:稅率為20%。
7、偶然所得:比如個人中了彩票,具體包括得獎、中獎、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質所得,稅率為20%。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壹條
為了加強稅收征收管理,規範稅收征收和繳納行為,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
第四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