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女方提出離婚的後果是什麽
女方提出離婚的,經當事人協商壹致的,可以依法辦理離婚手續,解除夫妻關系,當事人將不再是夫妻,不需要盡夫妻相關的義務。另外,男女壹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和國婚姻法》
第三十二條 男女壹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離婚訴訟立案,並不意味著壹定會判決離婚,法院是否判決離婚,法院會看妳是否達到感情確已破裂的程度,如果達到了,就判決妳們離婚,如果沒有達到,就會判決離婚!如果判決不準離婚,根據法律規定,起訴方6個月內不能再起訴離婚!
認定感情破裂的相關法律司法解釋,其中以《婚姻法》32條為準,以1989年司法解釋為參考。
《中華人民***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壹,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壹)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幹具體意見》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準予或不準離婚應以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作為區分的界限。判斷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應當從婚姻基礎、婚後感情、離婚原因、夫妻關系的現狀和有無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綜合分析。根據婚姻法的有關規定和審判實踐經驗,凡屬下列情形之壹的,視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壹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可依法判決準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