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興局是事業單位。振興局的全稱是“國家鄉村振興局”,國務院直屬機竈悶彎構。前身為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2021年2月25日,國家鄉村振興局正式掛牌。
主要職責:圍繞“綜合、協調、指導、服務、推進、監督”的總體職能,負責落實行政主管部門的工作部署,推進全縣鄉村振興戰略實施。
制定鄉村振興主要工作計劃和階段性工作目標;負責統計匯總鄉村振興項目、投資情況;負責促進農民工多渠道轉移就業;協助主管部門改善農村人居環境。
機構職責:
2021年中央壹號文件指出,脫貧攻堅目標任務完成後,對擺脫貧困的縣,從脫貧之日起設立5年過渡期,做到扶上馬送壹程。過渡期內,保持現有主要幫扶政策總體穩定,並逐項分類優化調整,合理把握節奏、力度和時限。
逐步實現由集中資源支持脫貧攻堅向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平穩過渡,推動“三農”工作重心歷史性轉移。抓緊出臺各項政策完善優化的具體實施辦法,確保工作不留空檔、政策不留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