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B2B網站將呈現巨頭獨霸天下的壹邊倒格局。呈幾何級數的收益增長特性決定了第壹個達到足夠規模和流動程度的網站規模效應甚至將會超過B2C消費門戶或零售業巨人;而後來者即便能夠列居第二,在這方面的效應也會大打折扣。
(2)行業性B2B網站難以脫離本行業轉向多元化經營。這類網站只能在某壹特定行業或領域內進行競爭,也可能會在與所經營行業極為密切的領域取得壹些進展,但要涉足其它行業則難乎其難。
(3)行業性與功能性網站將會出現著眼於優勢互補的聯合。行業性網站雖有行業優勢,卻缺乏功能性專業知識,而功能型網站則欠缺行業經驗及客戶關系,二者的聯合則可跨越行業性與功能性網站之間的溝壑,實現優勢互補,在這類聯合中,行業性網站將主要轉向客戶關系管理。
(4)軟件供應商將打破系統平臺界限。軟件供應商根據所提供系統平臺的不同分為交易軟件供應商(如Ariba和CommerceOne)、拍賣軟件供應商(如Moai和OpenSite)和交易平臺供應商(如Broadvison)等三個不同的陣營,這種諸侯割據的格局將隨著軟件供應商間的聯合和並購熱潮的出現而被打破。
(5)交易型模式將增加派生服務。交易型模式尚局限於現貨市場,隨著客戶數量的增多和對市場的日益熟悉以及軟件平臺在功能方面的提升,這類交易中心將有望提供期貨和貨場等派生服務。
(6)除大型企業外,公司集中模式將會被擯棄。早期的B2B商務軟件將商品目錄、拍賣及交易集中於獨立的公司,這種以公司為中心、影響流動性的模式將會讓位於集中於B2B網站的模式。
(7)提供基礎架構及服務***享的新型超級網站(ASP)將會出現。雖然行業性網站難以逾越行業關隘,但這並不意味著它們只能采用獨立的基礎架構與服務支持,提供***享後臺系統的新型網站和以租用形式服務於不同行業性網站的功能型網站(ASP)可望在近1~2年內大行其道。
(8)傳統商品交易所將被吞噬。商品交易所不但缺少連貫性,難於集成強大交易功能與B2B網站匹敵,並且缺乏業務處理集成能力,最終傳統商品交易的領地將被新興B2B網站吞噬殆盡。e時代的恐龍將成為傳統商品交易所最好的詮釋。
壹、B2B在規模上遠遠大於B2C
舉壹個簡單的例子,消費品的交換流通可以簡述為B2B原料采購、B2B網上分銷、B2C零售三大環節。所以,單從銷售規模上來看,B2B就遠遠大於B2C。
看壹組美國統計局的數據,制造商銷售收入占44360億元中的42.0%、中間商銷售收入(B2B電商)占51660,而零售商銷售收入(B2C電商)占36380億元中的份額僅有4.0%。所以如果從銷售額來看,B2B對企業的影響程度也是遠遠大於B2C的。
二、B2B的網上分銷將成電商發展新趨勢
國內電商市場不斷擴大,互聯網正在引發壹場消費時代的變革,B2B的網上分銷將成電商發展新趨勢。
1、傳統分銷模式的局限
傳統分銷模式壹般按地域進行,制造商——總代理——區域總代理——地方代理——零售商。經過層層環節後,產品最終流向消費者,並且在此期間,人員配置、管理缺陷等很多問題凸現出來。
網上分銷則不具備以上這些局限,不僅突破了地域限制,並且可以將代理商與產品進行信息化、數據化管理。通過數據庫就節約了很多精力,大大減少了人力、物力、財力的投入,節約了很多成本,並且使配送更加簡捷、方便。
2、網上分銷渠道的潛力
通過管家婆網上分銷系統,企業可以節約很多成本,並且利用有限資源,跨過時間、地域限制獲得更多利益。在網絡上,擁有充足的空間和市場進行品牌宣傳、產品推廣;網上分銷還可以和消費者進行直接接觸,減少中間環節;可以掌控價格市場,避免價格戰及不良競爭模式;可以開發各種渠道及代理,擴大分銷市場……
三、B2B網上分銷適用的對象
個人認為,具有以下條件的企業都可以開展電子商務網上分銷:
1、傳統批發商
通過網上分銷,壹是可以服務原有的下遊代理商、分銷商、零售商,二是可以拓展渠道範圍,開發新的分銷商、零售商,即4-6線城市的中端零售商,利潤渠道更加廣闊,長尾收益更加豐富。
2、傳統連鎖性商貿
傳統連鎖性商貿,可以通過網上分銷整合賣家資源,擴展銷售機會,對上遊供應商具有更大的誘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