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貿易組織的原則有:非歧視原則、互惠原則、數量限制原則。
1、非歧視原則。
該原則是指,WTO各成員之間沖拆應在無歧視的基礎上進行貿易,相互的貿手乎易關系中不應存在差別待遇。是指兩成員方在國際貿易中相互給予對方以貿易上的優惠待遇。
2、互惠原則。
WTO實行的是多邊無條件最惠國待遇原則。也就是薯森說,如果壹個成員就任何壹項產品的關稅或其他方面數慧畝給予另壹成員以好處,它就必須立即和無條件地將這壹優惠待遇給予其他成員,任何成員碧嘩除征收稅捐和其他費用以外,不得設立或維持配額、進出口許可證或其他措施以限制或禁止其他成員方領土的產品的輸入,或向其他成員方領土輸出或銷售出口產品。
3、數量限制原則。
主要是調節進口產品與國內產品在國內市場關系上的關系,要求成員方對進口產品給予不低於本國產品在國內市場上的關系,要求成員方對進口產品給予不低於本國同類產畢判悉品的待遇,壹般取消數量限制原則。任何成員除征收稅捐和其他費用以外,不得設立或維持配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