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意見》,四大類功能主體區中的優化開發區域是指國土開發密度已經較高、資源環境承載能力開始減弱的區域;重點開發區域是指資源環境承載能力較強、經濟和人口集聚條件較好的區域;限制開發區域是指資源承載能力較弱、大規模集聚經濟和人口條件不夠好並關系到全國或較大區域範圍生態安全的區域;禁止開發區域是指依法設立的各類自然保護區域。
而按照這壹規劃標準,全國傳統行政區劃界限將被打破,包括各類政策以及考核模式等都將以功能區為單位。
推進形成主體功能區,被認為將有利於縮小地區間差距,促進區域協調發展;有利於引導經濟布局、人口分布與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相適應,促進人口、經濟、資源環境的空間均衡;有利於從源頭上扭轉生態環境惡化趨勢,適應和減緩氣候變化,實現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也有利於打破行政區劃,制定實施有針對性的政策措施和績效考評體系,加強和改善區域調控。
財政、土地政策將調整
“四類主體功能區”構想的主要倡導者和推動者、國家發改委副秘書長楊偉民此前曾表示,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速,全國各個城市建設也出現比較混亂的情形,盲目建設、開發區建設全面開花的現象屢見不鮮。
另壹方面,根據傳統的考核模式,區域政府部門把縮小區域差距定位於縮小GDP的差距。這導致GDP排名成了地
方政府追求的主要目標。
而根據最新的區域規劃,政績考核模式將出現顛覆性的變化。實施全國主體功能區規劃,實現主體功能區定位後,包括財政政策、投資政策、產業政策、人口政策、土地政策、環境政策和績效考核政策等都將有所調整。
具體內容包括,重點增加對限制開發和禁止開發區域用於公***服務和生態環境補償的財政轉移支付;政府投資重點支持限制開發、禁止開發區域公***服務設施建設、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支持重點開發區域基礎設施建設;引導各個區域的產業轉移和布局,實行差別化的土地利用政策;調控人口總量,引導人口有序流動,逐步形成人口與資金等生產要素同向流動的機制等。
重要的是,政府績效考核模式也明顯變化,將針對主體功能區不同定位,實行不同的績效評價指標和政績考核辦法。優化開發區域要強化經濟結構、資源消耗、自主創新等的評價,弱化經濟增長的評價;重點開發區域要對經濟增長、質量效益、工業化和城鎮化水平以及相關領域的自主創新等實行綜合評價;限制開發區域要突出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等的評價,弱化經濟增長、工業化和城鎮化水平的評價;禁止開發區域主要評價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