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境外來區返區人員閉環管理
加強入境人員閉環管理,嚴格落實“14+7+7”隔離要求。省外口岸入境人員在首站執行完14天集中隔離後,來區時必須嚴格落實後續“7+7”管理要求,不具備單人單戶居家醫學隔離觀察條件的,要繼續實行集中隔離。
加強來區返區人員管理
中、高風險地區及其所在縣人員原則上不得來區返區,已經來區返區的中、高風險地區人員要嚴格落實“14+7”隔離管控措施;中、高風險地區所在縣人員要嚴格落實14天居家醫學觀察。中、高風險地區所在地市其他縣的來區返區人員,須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且須落實14天居家健康監測措施。
嚴格區內人員出行防控措施
1.嚴格限制區內人員前往中、高風險地區及所在縣,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風險地區所在地市的其他縣;
2.前往張家口、崇禮區,需持48小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以及行程碼、健康碼“綠碼”通行,並及時與目的地社區或單位聯系報告;
3.集中隔離場所、定點醫療機構和發熱門診等高風險崗位人員,堅持非必要不出行;如確需出行的,須滿足脫離工作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並向所在單位報備;
4.發熱病人、健康碼“黃碼”等人員要履行個人防護責任,主動配合健康監測和核酸檢測,在未排除感染風險前不出行;
5.嚴格執行跨省旅遊經營活動管理“溶斷”機制,對有中、高風險地區的省,立即暫停旅行社及在線旅遊企業在我區的旅遊經營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