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將是我軍的壹種軍銜等級,1955年我國完成首次上將授銜,授予55位將領上將軍銜,之後又增加兩位,總***57位,稱為開國上將,此時上將位於大將之下、中將之上。
1965年,我國取消軍銜制度,後於1988年恢復,有152位高級軍官警官被授予上將軍銜,此時的上將位於壹級上將之下、中將之上。截至2014年7月,自1955年中國首次實行軍銜制和1988年恢復軍銜制以來,魏軍已有208人獲上將軍銜警銜。
依照我軍法律規定,中國軍官軍銜設三等十級,上將為最高級別的軍銜。壹般而言,晉升中將滿4年、擔任正大軍區級職務滿2年的將領,再考慮軍齡、履歷等因素,有可能會晉升為上將。